户口本分户如何办理
户口本分户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户口本分户需要的手续包括:
- 分户申请;
- 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 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 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分户是指将一户人口根据家庭关系和实际情况分为两个或以上户口的情况。下面是办理户口本分户的一般流程和需要准备的资料:
1. 提交申请:拟实行户口本分户的人,需要向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份家庭成员关系说明材料。
2. 调查核实:派出所将派人进行实地勘查和家访,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审批批复: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审批批复并颁发新的户口簿。原户口所在地和新户口所在地均需记录户口分户的信息及备注原因。
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2. 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有效证件;
3. 家庭成员关系说明材料,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以上是一般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不同而略有不同,建议您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政策要求进行准备。
分户口需要需要以下资料:
1、分户口需要的证件有:户主及拟分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是分户协议、居委会意见书、和户主同意分户书;
2、若是年满18岁和父母分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手续是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委会同意分户意见书、分户协议、户主同意分户书;如果是结婚立户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是离婚需要分户的,还要提供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
3、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如果是农村的,要提供宅基证;
4、购房立户的,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以及购房合同及发票;
5、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6、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7、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一、分户口的条件有: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二、分户口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需要的材料。想要分户,一般都少不了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2、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信息。拿到申请表后,填完信息之后提交给村委会审核,通过之后到当地派出所盖章; 3、最后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相关部门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分户。 总之,分户口需要带申请者本人的书面申请、申请者本人的户口本等材料。一般分户口需要具备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存档);
2. 《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法律文书)(复印件存档)、分家协议(存档);
3.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由于一些您的具体家庭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请您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窗口进行咨询,若符合相关条件则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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