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

法律知识 2025-09-1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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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债权人撤销之诉?
  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区别有哪些?
  3.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的本质区别?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债权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在一起诉讼中,非当事人以自己的利益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而债权人撤销之诉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财产被查封、扣押或拍卖后,请求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债权。两者都是法律上的救济措施,但适用的情况和目的不同。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地位不同:案外人既不是原被告,也不是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第三人则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也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所处程序不同:案外人通常是在执行阶段才会提出异议之诉,处理异议之诉的部门为法院执行局;第三人则是在一审或二审是程序中参与诉讼,处理第三人诉讼的部门为法院业务庭;

3、诉讼对象不同: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异议对象为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诉讼对象为原告或被告;

4、财产所有不同:案外人是因为自己的财产被执行,才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可能不会仅因财产问题提起,可能涉及人身权利、身份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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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懂这个问题,先要搞懂什么是案件人,什么是第三人。案外人是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他们与案件没有实体纠纷,却被执行的刀刃所伤。这时,他们就可以向法院提异议,说法官大人,我反对,你们怎么能这么搞呢?我与本案无关,怎么把我个人财产给执行了,这样操作是不行的!

法院收到反对意见后,审查成立,就裁定中止执行;审查不成立,就裁定驳回。

反对意见被驳回后,案外人并非就死路一条了,还有两条路可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是申请再审;二是向法院起诉,这类起诉,就叫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而第三人属于当事人的范畴,具体说就是法律规定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们与案件往往存在实体上的纠纷或牵连关系,但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总之是不能归责为自己的原因,没有参加案件的审理,等案件都判决、裁定了,才知道结果,遭了,怎么办?当然不是凉拌,有办法救济 ,办法就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但也不是想提就提,需要有证据证明生效了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问题,伤害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伤之日起(不是文书落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文书 的法院提起诉讼。这类诉讼,就叫第三人撤销之诉。目的,是想让生效的文书不起作用,不损害到自己利益。

所以说,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特殊的执行救济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上仍属于实体上的民事诉讼程序。(王仁根律师)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的本质区别?

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属于再审制度,是特别救济程序。

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主要是指物权人但不限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人。

3、适用的程序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一审程序,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1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有本质区别
2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未能发现或未能参加的第三人,对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理。
而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原审判决结果不服,向上级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程序。
3 第三人撤销之诉主要是针对未参与原审的第三人,而再审则是当事人对原审判决结果不满而主动提起的程序。
此外,再审也包括上诉、抗诉等多种形式,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只是其中的一种。

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般为基于新的事实而提起的诉讼,而再审则是对于已经确定的案件事实的错误判决进行的重新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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