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宅有哪些

法律知识 2025-09-18 4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宅有哪些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宅有哪些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房屋所有和所有权是一个意思吗?
  2. 房屋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房屋所有和所有权是一个意思吗?

房屋所有和所有权不是一个概念,房屋所有是指对自己所有房屋享受所有权和支配权,可以居住可以出租可以买卖,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利。而所有权是指包含房屋在内的物品拥有的一切权利,这项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自己可以自由自在地行使权。

房屋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几种,意思分别是:

(一)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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