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法律知识 2025-09-2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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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将劳动合同给我一份,这种现象普遍吗,公司的考虑又是什么?
  2. 公司一直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3. 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迟迟没有安排工作,我该怎么办?
  4.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未给员工缴纳社保,该怎么样?
  5. 在某公司上班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6. 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将劳动合同给我一份,这种现象普遍吗,公司的考虑又是什么?

现在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越来越少了,因为担心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所以很多公司不会再继续玩这个套路。但有些公司就开始玩新的套路了,就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而且这个现象越来越普遍了,那这些公司为什么这样做了呢?实际上是公司吃过亏,又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的。我们看看这一块的转变就知道了。

一、最开始为什么很多公司不想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普及,很多公司都知道了,在和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有很多情况,公司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不小心还要支付赔偿金。因此公司担心承担这一块的成本。因此在员工入职时就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不让员工手里拿到有效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一旦后续发生争议时,因为员工手里没有这一块的证据,同时要想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也非常难,于是公司就能很好的规避这一块的责任。而大部分情况下,很多员工因为需要这份工作,所以不会纠结这个,只要公司准时足额发工资就好了。

二、为什么现在公司开始签劳动合同,但又不给员工一份呢?

一样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员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熟悉了,也都知道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个额度,相比经济补偿金要高太多,对于公司来说承担的成本非常大。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员工都知道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都知道如何收集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因此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在这一块败诉的概率非常大。

所以很多公司开始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了,但还是担心员工拿到劳动合同会对公司存在风险。通过研究《劳动合同法》看到“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改正,给员工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员工要想证明损失,基本很难,而不给员工一份劳动合同,仅仅是责令改正。于是公司就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一份,同时让员工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收。

这样一旦后续发生劳动争议时,主动权就在公司手里,员工一样要想办法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而对公司来说,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处罚。

甚至有些公司直接让员工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然后不给员工一份。这样在发生争议时,公司还能根据具体的情况,在劳动合同上直接填上对公司有利的信息。

总的来说,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公司基本没有坏处,反而有好处,经过公司深思熟虑的考虑,那么公司为什么不选择这种做法呢?

我现在的公司就是这样,每次签劳动合同都是给一张让你签名按手压,至于合同上有哪些条款内容,员工从来不知道。

员工都是弱势群体,想要维权很难办到。只有国家出手,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监督那些不规范的公司,对于不按《劳动法》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的公司,予以处罚。才能保障广大员工的基本权利。

据我的了解,这种现象不能算很普遍,但肯定也会存在。但其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该签署劳动合同,而且应该一方留存一份,以免出现争议。

公司把两份合同都收走的考虑可能会有以下几种:

1.发生争议时,由于劳动者无法拿出劳动合同,少了最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加重劳动者的举证义务。比如在投诉社保时,社保局通常要求提供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就需要裁决书或判决书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才能受理。又如在仲裁或诉讼时,没有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明确的证据表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委会不予受理,又要到法院去进行审理。

2.发生争议时,公司可以在合同中任意添加对劳动者不利而对用人单位有利的内容,如果劳动者在签署没有注意合同是否有空白的地方,没有拍照留档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添加的内容,就变成了有争议的地方,需要劳动者进行解释,或者举出其他相反的证据。

这属于典型的小聪明,网上能够看到许多这样的行为,往往是因为小老板图省钱,找了便宜的人资。

主要是为了给劳动者发生争议时,维权设置障碍,但往往事与愿违,劳动者通过打开,以及工作留痕还有工资很容易举证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进而要求双方之间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没有员工领取劳动合同的记录,许多法院都会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实践中是有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但是不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的,公司这样的考虑主要担心员工知道合同条款约定或拿合同去仲裁等,但是在实操中,劳动者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有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就可以申请仲裁,而且也可以用要求未签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方式逼迫用人单位拿出劳动合同等,因此,即使公司没有提供劳动合同,只要平时注意收集工作记录等,对劳动者影响也不是非常大

公司一直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谢谢邀请。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不知道楼主入职多长时间了呢?劳动法规定,公司应该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第二个月起,你的工资就应当按照双倍来计算,一直到第12个月之后就是为公司跟你签订了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说你这11个月就有双倍的工资。

那么楼主要做的就是,保留好在职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签到记录等等,证明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入职在岗状态。

这种企业严重违反劳动法,楼主只要保留好证据,去申请仲裁,都会获得支持的,仲裁下来拿到补偿金后,建议赶紧离开这种烂公司吧。

希望对你有用。

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迟迟没有安排工作,我该怎么办?

具体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怎么写的,公司出资培训你了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除开上述规定,你根据劳动合同法30条至50条自己看看是否符合吧。一般情况,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并且办理工作交接是不违约的。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未给员工缴纳社保,该怎么样?

按现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定,企业超过了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向企业行政人事部门以书面的行式进行沟通,并做好记录,无果的情况下可打当地12333电话举报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最后申请仲裁!以此为由辞职,要求双倍赔偿!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社保条例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用工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具体要求:1-补缴自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实际用工)之日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用;

2-你们单位自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今已经21个月,视为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用人2-12月期间,这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都是您法定权利,可以尽快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在某公司上班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1.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与员工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好长时间了,那么建议先去和领导协商沟通签订劳动合同。

3.如果沟通无果,并且不想在上班,那么可以收集证据,比如工作上的打卡记录,聊天记录,工资条,工牌,邮件来往等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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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公司上班,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这肯定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找他们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他们不签,你可以到劳动局举报他们,劳动局的人一来,这家公司肯定会与你签署劳动合同,这个时候你也可以选择签合同,也可以选择离职不干,根据劳动法让他赔偿你双倍工资.

但是在中国现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小厂民营企,很多都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你那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二来也是公司故意逃避自身责任,我想最主要的应该是我们的制度还是不够健全,如果是真的制度完善的话,那么你这家公司有营业额, 你就要纳税,就要给工人交社保,就要有劳动合同等等等等.

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那么发生工伤相应费用都是由单位承担的,所以单位很可能会想办法规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你要做的是,注意收集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打卡或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及你因工作受伤的证据。接下来,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经过仲裁获得赔偿。此类案件程序繁杂,具体收集哪类证据、如何为有证明力,可以详细咨询律师,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昨天晚上,有个多年未见的朋友打电话过来咨询一个工伤问题。说是一个亲戚60多岁了,因家中经济不太好,仍然在一个私营企业做事,这两天出了一个安全事故,手指在工作中被机器压断了,估计会构成九级伤残。公司现在想私了,并不想报工伤,而且在双方协商中公司总是强调主要是这个亲戚的操作不当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公司的目的很明显,就是不想出太多的钱摆平这件事。与这个朋友的交流中,我还了解到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工伤保险,也没有劳动合同。出现这种情况,朋友问怎么办?

其实这种情况,之前的咨询实践中经常会碰到,部分公司为节约生产成本会雇佣退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上岗,公司对这部分人不用承担社会保险缴纳责任,工资有时候也能适当地降下来,甚至工伤保险也不会购买。 湘人社函【2025】52号文件出来以后,企业单位新增人员应“三险”同参,“三险”同缴,“三险”参保缴费人员不一致的,应逐步调整一致。企业的用工成本从这种角度来说增加了,导致这种用工情况可能会更多地出现。

回到朋友提问的这个案例,我建议从工伤的角度进行申报,会更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情况下,受伤者可以通过工伤或者是人身损害赔偿两个途径处理,但是相比较而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事故的赔偿申报工伤对受害者来说更有利些。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是以过错责任划分为基础来约定双方承担的份额,这种情况在就象上述问题案例中如果乙方存在操作不当等情况下存在不利因素,而工伤认定则不一样,不管是谁的责任,只要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受伤是发生在工作当中,即便是存在操作不当的情况,也可以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而且劳动能力鉴定中对伤残等级的认定要求比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要求更低些。

假如企业不配合,那么个人也是可以申报工伤认定的,只是程序方面稍微麻烦点。如果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确认。

与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小状碎碎念 为您解答。

要回答这个问题啊,我们先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说起。

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有什么关系?

我们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这条规定告诉我们什么信息呢?

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用工,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就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有可能所在劳动关系。

怎么判断自己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

根据原来劳动部的规定,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①主体适格。

首先是用人单位要适格,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多数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都是具有用人资格的,所以这一点相对来说比较不重要;

其次是劳动者要适格,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适格的标准是看他的年龄,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退休年龄的,都具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资格。

②有隶属关系。

这个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并且从公司领取工资。

③劳动内容。

劳动提供的劳动内容必须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不能与公司的业务内容没关联。比如说,张三说自己和一家软件开发公司有劳动关系,但当法官问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却说是插秧,八竿子打不着嘛。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呢?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搜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用于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①工资支付凭证,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②考勤记录;

③社保缴交记录;

④工作证、工作服;

⑤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

⑥其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结论

即使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仍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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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职说]观点:员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了工伤,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份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工伤费用及待遇全额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员工发生工伤并不因未签劳动合同而改变工伤的事实,不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员工发生工伤不因未签劳动合同而改变工伤的事实,也不因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而改变工伤的待遇。因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发生工伤等,均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认定的,员工本人或家属或者工会,可在发生工伤的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相关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为: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的佐证证明、医院的病历单、疾病证明书及相关诊断证明等。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认定,也可由工伤员工本人、工会或家属在员工发生工作的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员工发生工伤的相关待遇

员工发生工伤后,全部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均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出院后还可按工伤等级认定的规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如工伤等级鉴定在1-4级的,由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5-6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7-10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 ,员工发生工伤时,待遇比照上迖规定 ,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总结:员工发生工伤,工伤的认定和工伤的待遇不受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改变。用人单位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则工伤医疗、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则员工工伤的所有费用和待遇均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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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社保局申请工伤等级认定,最后工伤鉴定完了单位不赔偿,其一与单位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其二与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时,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文章分享结束,如果是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如果是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