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父母首付离婚后怎么算(借父母首付离婚后怎么算的)
离婚前一次性支付父母带孩子的费用,算恶意转移财产吗?
当然算。带孩子要付费在带孩子前就得约定,支付标准、带孩子责任范围、时间等都得约定,与雇佣他人带孩子一样有约定,未经约定默认为父母对子女的无偿支持,不应支付费用,事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擅自把共同财产转给父母就是恶意转移财产。
结婚后买的房子,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月供我们自己还,离婚时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题关键点不清。
1.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男方父母的,那么这个房子与你们夫妻没关系。但你们还的月供,可作为证据,作为债权人,男方父母为债务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是对于男方一方的赠与(一般需书面证据),则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你们共同还的月供,可作为证据,你是债权人,男方是债务人,要求其返还。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没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的,所购房屋,都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然由父母还贷离婚怎么分?
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由父母还贷,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分?
首先,先看这2个情况:
第一个情况是,结婚前,父母帮忙出了首付,房产登记在父母自己的名下,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还继续还贷,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属于父母的财产,其他人是无法分割的。
第二个情况是,结婚前,父母帮忙出了首付,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还继续帮忙还贷,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会被怎样分割呢?
其实,对于父母付了首付的部分,争议是不大的,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争议比较大的是,婚后父母帮忙还贷的部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的主贷人是子女,还款只能由子女的银行账户扣划,父母帮忙还贷的,直接将现金给子女的,或者转款至子女名下,那这种情况下,属于赠与,既然是赠与,如果没有提前明示的,相当于赠与给小两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提前写好赠与协议,明确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这样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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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您好!
题主恰恰有个最重要的因素未提及:登记情况。这是决定后续如何分配的关键因素。
这里分成三种情况:
- 如果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不会涉及到子女离婚而产生的房产分割问题。
- 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涉及到离婚,房产不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是否分割,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涉及到离婚的话,就要对房产进行分割。
第一种情况这里不谈——本身房子跟题主就没关系。重点就后两种情况说明一下: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
这种情况,没什么争议——房产属于个人,与配偶无关。如果面临婚变,房产本身不分割。
但是,贷款是否分割,就要区分情况了。
题主提到:“由父母还贷”。字面理解就是:还贷的钱,也是父母给出的。既然钱也是父母出的,怎么还会面临分割?——关键要看,这笔钱是怎么给的。
从贷款人角度,不会是父母,只能是房产登记人。所以,正常的方式应当是:父母把钱给到孩子,孩子每个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问题就来了——父母是怎么把钱给孩子的?
无问题的做法是:
- 孩子还贷的账户是个专用账户,最好不要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
- 父母将钱打到这个专用账户上、并且注明是用于孩子偿还房贷。
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贷款的来源、用途非常清楚,挑不出什么毛病。
容易产生麻烦的地方在于:父母给钱是一笔“糊涂账”,跟孩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工资卡)混起来,而且父母打钱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指向性说明。这时候万一闹起离婚,就会存在争议的可能:
- 这笔钱是父母给的“零花钱”(因为没有说明这笔钱用途)
- 这笔钱没用来偿还贷款,用到别处了(与婚后财产混同)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
如果当初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父母赠与给了另一方。
只不过在面临婚姻问题导致房产分割的时候,更加倾向于实际出资方而已。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结婚,会对个人购房加不加对方名字产生纠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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