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中本人工资怎么算?

法律动态 2025-07-23 3
工伤中本人工资怎么算?介绍:
  1. 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算?
  2. 工伤治疗中,工资应该怎么结算?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平均工资算还是按照单位参保工资算求解?

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算?

发生工伤后,基本处理程序就是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就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你说的工伤期间的工资也就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畴,所以要依法享有自己的基本工伤权利,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必不可少。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是有时间期限要求的,就是在发生工伤之日起30天内有公司申请进行认定,或者在一年内由家属或当事人申请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时限要求,它要求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主要鉴定的是工伤对你以后从事工作的能力影响有多大,而不是鉴定你伤的有多严重。

最后,就是你关心的待遇问题

一是治疗期间的待遇

你治疗停工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时,单位应该支付你的治疗费、伙食费,到当地以外治疗的,公司还应该支付交通、食宿费用。

同时你要注意的是,你评定伤残等级后,你的原待遇就会停发,然后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如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是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的待遇

这个根据鉴定等级大概分三种情况。

一种是你不能继续上班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你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不再上班,公司一次性给你伤残补助金(21-27个月的工资),并且每月给你支付伤残津贴(你工资的75%—90%)直至你到退休年龄。

一种是你基本可以上班(五级、六级伤残),你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给你伤残补助金(16-18个月的工资)。同时,公司能给你安排一个适当工作的,你就继续上班就好了,如果公司安排不了,那么会给你每月支付伤残津贴(你工资的60%—70%)。如果公司安排了工作你不想干的,公司要再给你一笔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一种是七级至十级伤残,公司只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13个月的工资),你继续上班。等劳动合同到期你不想干了,公司要给你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谢邀简答:这个问题已经回答多次了,为了各位网友更加明白,我再和大家重新温习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职工在工作中负伤,首先要经过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资由原单位和在职职工一样记发,社保福利也和其他职工一样不变。

二、伤愈出院后,要进行伤情级别鉴定,被鉴定为伤残1一4级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退出劳动岗位,由单位一次性支付个人分别为:27、25、23、21个月的工资。按月支付一级的90%、二级的85%、三级的80%、四级75%工伤津贴。生活完不能自理的,还要支付30%的护理费。

三、被鉴定为5到6级的,如本人同意,可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内容请查阅,《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省】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工伤治疗中,工资应该怎么结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员工的受伤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补贴、午餐补贴等。

司法实践中,原工资一般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平均工资算还是按照单位参保工资算求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