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吗,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经济案件,取保候审后,移交检察院以后,可能逮捕吗?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应该进入怎么样的司法程序?
“经济案件 取保候审后 移交检察院以后 可能逮捕吗?”
一般情况下不会,但是也不排除逮捕的可能。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应该进入怎么样的司法程序?”
—— 1、审查案件:
《刑诉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提起公诉:
《刑诉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取保候审期间,是不是可以不用去羁押,直接去法院开庭就行了?
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在提起公诉后,法院不变更强制措施予以收监,但是对于特殊案件或特殊被告人,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会将采取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逮捕收监!至于什么样的案件或被告人是特殊的,依法院的认识!只要不违反逮捕的条件即可逮捕收监!
派出所可以直接办理取保候审吗?
听楼主的叙述,有问题。
第一,派出所以前让你去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时候,你没去,这事实上已经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了,按照法律规定,完全可以没收保证金。
第二,按照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你已经4年了,不知道案件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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