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法律动态 2025-08-11 4
今天给各位分享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有什么区别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有什么区别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申请仲裁时主张了补偿金,仲裁委会支持吗?有何依据?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申请仲裁时主张了补偿金,仲裁委会支持吗?有何依据?

回答题主问题,我们首先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

经济补偿一般低于实际损失;而赔偿金已实际受到的损失为基础。由此,可以看出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要大于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赔偿金为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在符合赔偿金的情形下,选择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员工的权利,员工选择了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仲裁肯定会支持的。

试想,如果劳动仲裁不支持,员工是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变更为支付赔偿金,根据规定这种情况员工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申请仲裁时主张补偿金,公司考虑这种情况,肯定也会同意员工的诉求。题主这种情形,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就可以了!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主张经济补偿金,仲裁庭支持的可能性不大。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员工维权,涉及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这两种补偿或赔偿。经济补偿和赔偿金适用的范围不同,各有各自适用的条件。

首先,来看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

一、员工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未对员工者提供相应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5、如果员工不想与单位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综上,员工在上述六种情形下,可以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综上,在上述五种情形下,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来看赔偿金的适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过上述法条可以看到:在单位违反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单位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2倍。

所以,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合同,应该要求赔偿金,而是不是经济补偿。最好的策略是:经济补偿和赔偿金都要上。

我们都知道,公司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也就是2N,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但有时候因为我们匆匆忙忙去申请仲裁,也不太懂相关的规定,就直接申请了经济补偿。如果自己证据中分,那么最终劳动仲裁会支持这个请求吗?

通常在这一块,我们容易出现两个错误,一个是本应主张赔偿金,却写成经济补偿金;另外一种是本只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却写成赔偿金。

不得不感谢这个社会的进步,如果在以前在某些城市,如果把经济补偿金错写成赔偿金,或者把赔偿金错写成经济补偿金,那么很可能驳回,然后员工再去重新申请一遍,费时费力。

但现在不一样了,为了减少员工劳动仲裁的成本,对于主张的仲裁请求金额出现错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搞混,不用再重新走一遍程序了,而是氛围这两种方法。

一、如果本应主张赔偿金,却错写成经济补偿金。

因为赔偿金的金额是高于经济补偿金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会认定该种行为属于员工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权,因此即便最终是赔偿金,也只会按照你主张的经济补偿金额度来裁决。举个例子,赔偿金本来是10000元,而经济补偿金只有5000元,公司违法辞退你,你证据充分去仲裁,但只申请了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金5000元,如果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没有人提醒的你话,那么最终即便认定公司是违法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那只能按照5000元来裁决,因为劳动仲裁或法院的裁决金额,不能超过你主张的额度。除非之后你能在恰当的时机,及时撤回或更改请求,那么才有机会改变结果。

而且这也属于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权,简单地说,本来依照法律规定,你可以主张1000元,但你自己只主张800元,这就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权。你也没办法怪别人没提醒呢,因为原则上,劳动仲裁的受理人员是不能给予一方当事人案件指导的,只能告知申请资料需要哪些、是否齐全。因此要想了解这些规定,只能自己上网查询、咨询他人,当然,劳动仲裁委那边也可以申请免费的援助律师咨询。

二、如果本应主张经济补偿金,却错写成赔偿金。

这时,经济补偿金低于赔偿金,属于我们超额主张。如果像加班费这些,仲裁请求一样,只是主张的金额写多了,那在裁决时会直接按照实际的金额来裁决。比如你主张的加班费是800元,但经过劳动仲裁庭审,确认了公司只有600元的加班费没有支付给你,那么对于同一个请求,会直接按照600元来裁决公司需要支付给你的加班费。

但经济补偿金,错写成赔偿金,导致不但仲裁请求不一样,金额也不一样,那现在会如何处理呢?

因为考虑到员工对于公司是否属于违法辞退的判断不一定准确,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大部分时候是围绕公司是否合法辞退产生的,如果仅仅以这个请求名称写错了,就驳回,那么员工会在此去申请仲裁,这是案件内容还是一样,但仲裁请求却不一样,不属于同一仲裁请求重复申请,因此劳动仲裁还是得受理。因此为避免重复浪费劳动仲裁的工作,会这样去处理。

因此,如果员工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直接主张了赔偿金,但经过劳动仲裁庭审后,认为公司不属于违法辞退,但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那么劳动仲裁委就会告知员工需要改成经济补偿金,并提示员工是否统同意将请求改成为经济补偿金或直接增加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如果员工同意,则会直接按照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来裁决。

综上所述,公司违法辞退,员工主张了经济补偿金,但没有主张赔偿金,如果你没有在合适的时间撤回重新申请的,也不会影响裁决,最终会按照经济补偿金的额度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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