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证保险法律规制(信用保证保险法律规制有哪些)
信用保证保险法律规制有哪些解析:
什么是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
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它实际上是由保险人(保证人)为信用关系中的义务人(被保证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在业务习惯上,因投保人在信用关系中的身份不同,而将其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类。
通常将权利人投保义务人信用的保险业务叫信用保险。例如,货物出口方担心进口方拖欠货款而要求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保证其在遇到上述情况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赔偿。将义务人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业务叫保证保险。例如,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一-半内交工,业主(权利人)为能按时接收工程,要求承包人购买履约保证保险,假如在约定条件下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工程项目,给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信用保证保险是现代保险中的一类新兴业务,相对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来说历史不长。保证保险约比信用保险出现的早一点。大约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欧洲就出现了忠诚保证保险,它最初是由一些个人、商行或银行办理的。稍后出现了合同担保。
信用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需要什么做保障?
资本的高度发达。 产权的清晰分明。 国家高度重视信用建设,提出要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指出:这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信用保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我国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占有率前五的公司分别为平安产险、人保财险、阳光产险、大地保险和太保产险,2019年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33.29%、21.81%、8.21%、7.469%和5.39%。未来,信用保证保险外部政策环境将持续完善,再加上消费型经济加快转型、市场开放程度提升、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等的共同推动,国内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