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独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吗
高空抛物造成我轻伤了,能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我精神损害费吗?如能,一般能要对方赔偿多少为宜?
你好,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高空抛物的行为已经入刑,高空抛物的行为不仅仅构成刑事犯罪,而且受害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主张赔偿。
2025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具体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高空抛物罪而言,“高空”的确定是该罪适用的关键。对于高空抛物罪而言,“高空”的确定是该罪适用的关键。
在高空抛物的认定中,对“高空”和“物品”的认定成为关键,在高空抛掷物品罪构成要件的司法认定中,应当注意以下重要问题:一是“高空”的认定。高空是指“距地面较高的空间”。高低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高空”标准。在高空抛掷物品罪之“高空”的认定中,应不限于高层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的民用建筑。在低层或多层建筑附近、在因地形等原因形成高层落差的陡坡、悬崖、人行天桥等地方都可能实施高空抛掷物品犯罪行为。
精神病人损坏别人财物需要赔偿吗?
精神病人损坏别人财物,必须赔偿,一般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关于可以单独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