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合同和辞职的区别(协商解除合同和辞职的区别在哪)

法律动态 2025-07-10 4
协商解除合同和辞职的区别在哪解析:
  1.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反悔,如何处理?
  2. 主动辞职和公司协商离职有何区别?
  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算主动辞职吗?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反悔,如何处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它最大的价值就是,双方一旦签字确定,双方就没有反悔的机会和余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有规定(法条链接: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接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可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

主动辞职和公司协商离职有何区别?

有很大的区别,自己主动离职是自己主动提出来的,直接按照单位流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可以了。而公司协商离职是公司提出来要你离职,然后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以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有很大的区别的,主动离职没有任何补偿。

主动离职,对于离职人员来说,很多经济赔偿应该没有,因为是自己主动行为,如果是与公司协商离职,公司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对于这方面知识非主页,只是个人意见想法,如果离职没有到迫不得已情况下,看看是否为自己争取一下权益,尽量能与公司协商离职就不要主动离职,谢谢,个人见解,

主动辞职是本人意愿,自己要离开原单位,协商离职,是和原单位经过协商,双方各自达成共识,离开原单位,主动辞职原单位不发放经济补偿金,离职证明上标注辞职,也领取不了失业金,协商离职单位可以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在离职证明上可以不是自己原因,然后也可以领取失业金。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算主动辞职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属于被动离职,也可以是主动离职。如果是公司提出,则是被动离职,需要给于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员工提出,则属于是自动离职,没有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主动离职亦称“跳槽”。员工自愿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止。过多的主动离职行为尤其是优秀员工的主动离职,会对组织的士气产生负面影响,重新招募的成本也会导致组织运作费用的上升,对组织产生不利的影响。

被动离职是员工非自愿地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止。形式有被裁员、解雇等。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组织发展导致的工作要求改变和岗位消失,也可能是个人因工作绩效不符合组织要求、缺乏本职工作所需的资格以及个人知识技能的老化导致不再胜任岗位要求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有关劳动工作的情况协商解除合同,是可以按照劳动法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特别是涉及到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困难时,可以主动协商处理,但相关情况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