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什么意思?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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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免责事由,有几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为如果当事人没有迟延履行义务,就不会出现合同效果无法达到的问题。
三、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不能预见应当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准。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无论采取何种举措都无法避免事件的发生。不能克服,主要指不能战胜的自然力量。第二,必须是客观情况。不是你想像的、主观寻找的理由,就属于客观情况。
常见的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像地震、海啸等;比如政府行为,像政府限购令,调控政策等;比如社会异常现象,像战争,暴乱等。
四、合同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五、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果超出法定不可抗力范围,则另外成立免责条款。
六、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谢邀。合同法关于免责事由是指第117条的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形。如自然灾害,重大社会事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不是当然全部免责,而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另外,由于当事人自身原因,如迟延交货等,其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是不可预见,如政府限购政策对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不可抗力,就需要结合实际具体分析。
谢邀请!法定免责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免责事由。当出现法定免责事由时,即使一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
一,不可抗力或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具体分为:
①,不能预料到,即1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标准,当事人无法知道事情是否发生,何种情况发生,发生的情况等。
②,不能避免,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能避免事情的发生。
③,不能克服。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④,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一种处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行为。
以上四个要件缺一不可,才构成不可抗力。实践中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冰雹,等。
二,在不可抗力的实用下,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不论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都可以直接用于关于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②,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如果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甪法律规定主张免费。但是如果超过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费条款。超出部分视为约定免责条款。
③,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也有例外情况,①,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②,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免责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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