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一般多久解决完
我爸出工伤,工地老板不处理,打官司会输吗?有何法律依据?
首先弄清楚你爸是给那家公司打工的,找出工地的责任人,或者是你爸老板的老板,找出受伤的证据。如果是安全事故,公司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安全设施不到位,工作出的任何安全方面的事故,公司都是要负责任的,如果对员工不管不问,肯定会承担受伤员工的各种费用,甚至工资也要照发。打官司那有不赢之理?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从法律上讲,关键要看符合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了,具体情况具体体现才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④患职业病;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发生上述情形中,如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行为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说的工地老板是包工头吗?然后包工头再承包的项目?
如果是包工头,建议你直接找工地上写着的建筑施工方,以建筑施工方和包工头为被告,实务中为了尽快解决还可以同时将发包方列为被申请人,通过列建筑施工方和发包方为被申请人,间接给包工头压力。
另申请仲裁时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先申请认定劳动关系,或者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并且记得要在受伤后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等伤好了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是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的,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一样。
有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或没有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到最后都是要扯皮的,因为老板想少赔偿,而伤者又得不到该有的权益,所以到最后不能妥协的话,就会走法律程序(委托律师)打官司。在如今的法制社会,只要你不是无理取闹,只要是正当的合法权益,法律还是保护弱者的,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工伤案件一般都会赢。
工伤官司好打吗?
只要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那赔偿金额是法定的,这个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打官司或是自己去处理,结果都是一样的,百分百胜算。
在现实生活中, 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可以通过协议或是诉讼来进行了断,但工伤却极为特殊,由于《工伤保险条例》 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工伤标准十分明确,赔偿金额是法定的!
只要认定了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那赔偿金额是法定的,这个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打官司或是自己去处理,结果都是一样的,百分百胜算。
而且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劳资纠纷及工伤赔偿案件,都有个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先行仲裁,对裁定不复的法院才会受理,也就是通俗说的打官司,而在这个前置过程中是免费的,赔偿金额不会随着律师的介入而有所改变!
工伤要不要找律师?
工伤有必要找律师,在上下班儿路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更应该找律师了。
一方面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可以向工伤保险申请救助,另一方面还可以向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侵权损害赔偿。这就要求受伤者工商受害可以获得哪些损害赔偿请求律师的帮助。
完全不需要找律师。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受伤人身份证;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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