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诉讼另一方坚持不离怎么办?
离婚诉讼另一方坚持不离怎么办?
第一、在诉讼过程中,只要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重大过错问题(如家庭暴力、婚内出轨、赌博等恶习等情形),从而导致夫妻感情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即使一方坚持不离,也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第二,一般的离婚诉讼,第一次很难离得成,而且离婚案件,法院都要先进行调解,才能根据调解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决。所以对于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况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有可能要经过两次或者三次,也有可能要经过四五次才能离得成,关键还是要看自己有没坚决离婚的态度与决心。
第三、如果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另一方坚持不离的话,法院也不判决准予你们离婚的,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或许通过第二、第三次诉讼离婚后可以离得成。
综上,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得到你,如有疑问可在评论下方评论或者私信头条,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法律常识。
离婚诉讼另一方坚持不离怎么办?
要是另一方同意离婚,那也就不需要诉讼了。诉讼离婚就是为了解决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归属及财产分割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司法裁判有一个惯例,那就是对于第一次诉讼离婚基本是不判决离婚。所以二次诉讼离婚是常见性现象。多数法院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会判决离婚,但也有例外情况,有的甚至出现三次诉讼,乃至四次诉讼。所以一旦选择诉讼离婚,那就要做好长期的思想准备。一年半载,甚至更久,这都是正常操作。
那对于提起诉讼一方,要做的是尽快能搜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出轨,家庭暴力,或则双方分居等等这些证据。若没有其他证据,仅仅起诉离婚,那其实并不容易离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但离婚相比结婚,那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离婚,在中国,离过的人都知道,非常的不容易。所以啊,很多走出婚姻的人,都不太愿意再次走入婚姻了。
离婚,如果两个人都同意,而且也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当然最简单,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就好。
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就很麻烦,这种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也是不会判决离婚。只有第二次,也即半年后再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才会判决离婚。
所以,像题主的问题,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所以只能等半年后再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第二次都会判决离婚。
也所以,题主不用过分担心,这个婚,只要想离,迟早还是能离掉的。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诉讼离婚,能不能离,是由法官最后判定的,一般去诉讼离婚的都是一方要离另一方不同意离,否则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一般就去协议离婚了,程序简单,效率也更高。
诉讼离婚时候,由法官根据证据,确认夫妻双方感情有没有破裂,如果认为破裂,就判离婚,如果认为没有破裂,就不会支持。原告方可以在六个月,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候一般情况下,法官判离婚的概率就高了。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对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因为我们国家的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都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夫妻双方只要签署离婚协议,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但是假如夫妻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或者及时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将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则需要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只要提交起诉状,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就可以了!
当然对于比较复杂的离婚案件,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作为职业律师,就诉讼离婚问题简要陈述,以供参考。
首先,起诉离婚有前提。
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即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可到民政局办理而不需要起诉。
其次,如果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的是管辖权法院。
第一种情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之规定,原告就被告为基本原则,意味着原则上需要到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户籍地就是对方的户口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的解释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二种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种情况: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相对复杂,在此就不详细阐述了。
第三,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
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被告的身份证明(各地法院要求不一,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均可)
3、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者民政局出具的有关材料)
4、孩子的出生证明
5、起诉状3份,c
6、财产信息、财产证据或线索等有关材料。
7、如果主张对方家庭暴力、赌博、涉嫌犯罪,则需要提供有关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
备注:如果被告户籍地跟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原告还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明。
如果一方手中没有结婚证,可以持身份证到登记的民政局开具一份婚姻情况证明,之后持该证明到法院起诉。
如果一方没有对方的财产线索或证据,则最好提前委托律师调取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后期自己的利益受损。
离婚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牵一发而动全身。
慎思对待,认真对待!
夫妻离婚要打官司,原则上原告应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如果两夫妻一个东来一个西分居两地的,都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打工或经商或务工已超过一年(含正好一年),原告就可以去被告现在常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这里的法院会让原告提供证明的。可想而知,原告要想得到证明被告暂住的证明,可是不容易啊!怎么办呢?花钱吧!起诉反正要找律师的,就让他去想办法吧!
官司怎么打呢?准备材料、证据吧!
1,告状要有状纸。
内容为:你是谁?被告是谁?你告被告不肯解除婚姻关系,为什么要离婚?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一一写清楚。
2,离婚相关的证据准备好。
a,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b,户口本上你那一页的复印件。
c,结婚证(你的那一本就可以)或能够证明你俩是夫妻关系的证明书。
d,你俩生的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孩子的年龄(每个孩子的都要提供)。
e,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动产、不动产)、负债证明(如果能提供证明一些欠款是分居后被告个人借的,也要提供)。
f,被告打你的证据,两人分居多长时间的证据,被告与他人婚外同居的证据,被告有违反现行法律的证据等一切影响婚姻关系的证据。
我在接受当事人咨询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对离婚的法律常识有很多误区,就如题主的问题,就会有人这样问,我想离婚,但是对方就是跟我玩猫腻,抓迷藏死活不同意离婚,但是我们已经分居满两年了,这样的话是不是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答案是NO!
在我国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如题主所说,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去法院诉讼离婚。那去法院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诉讼材料呢?
1首先起草一份离婚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建议突出问题,言简意赅即可,不需要喋喋不休的抱怨,哭诉,内容过长);2其次需要双方的身份信息: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律师调取的户籍证明均可。3需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如果丢失或藏匿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信息)4如果有孩子,需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登记信息。5最好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因家暴,因分居,因一方出轨等等)
那准备好材料去哪个法院起诉呢?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说原告如果起诉离婚就直接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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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坚持不给证件拒绝离婚该咋办?
一方坚持不给证件拒绝离婚只是没有双方协议离婚的条件,但是仍然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庭依法判决离婚。
婚姻中,感情不在了,一任执意离婚,而另一方用尽方法苦苦挽留,可以理解,但于事无补,有时还起反作用。
法律支持婚姻自由的主题不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他人婚姻自主权,包括配偶。
一方坚持不给证件拒绝离婚,要看是什么原因了,如果是一方不愿意放弃这段婚姻,还想跟你继续过下去的话,可以坐下来谈谈,看还有没有和好的可能。
如果你是铁心不愿意过的话。还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咨询律师,或者去法院起诉离婚,现在是讲道理的社会,不会很为难的。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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