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区别是什么
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
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
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和诉的分类有什么关系?
诉讼请求:就是原告想起诉被告,你想要的目的是什么。通过打官司,你需要对方给付或者履行什么义务。说白了就是打官司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你打官司图什么。
诉的分类,是为了方便法院去确认法律关系,更好的适用法律条文。按照诉讼请求的内容和目的进行分类,诉可以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
诉是从法学理论上对人们诉讼行为的分类。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
诉讼请求是指诉讼当事人要求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判决的具体事项。
诉讼标的是指出诉讼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的、诉讼标的额(物)所指向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从法学理论上对“诉、诉讼请求、诉讼标的”予以定义,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诉讼行为,提高诉讼活动的行为效率。一个完整的诉讼过程必须包含有特定的诉、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且这三者之间必须相互呼应,否则,这个诉讼过程就不可能完成。
诉讼标的是原告与被告争诉的法律关系的总和,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诉可以分为确认之诉、支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简单来说,诉讼标的是双方争夺的一整块东西,诉讼请求是原告要求切的那一块。诉的分类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属于什么类型的请求。
【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和诉的分类,三者有什么关系?】
小状碎碎念为你解答。
如果我们知道三者的概念,就很容易搞清楚三者之间的关系了。
诉讼标的
在理论上有许多不同的主张,但是通俗一点来说的话呢,就是原告提出请求权所依据的基础事实,更通俗一点说,就是原告和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诉讼当中,原告需要做的就是要对他和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举证,比如这个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发生了变更,法官要做的,就是根据原告和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是存在、是否发生过变更、是否已经消灭。
同一个基础事实可能会衍生多个诉讼标的。
比如说武小郎在下班途中,被西门广大驾驶的机动车撞伤,这是一个基础事实。由此可能产生的纠纷有武小郎和西门广大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武小郎和公司之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诉讼标的在起诉状中,体现在事实和理由部分,在判决书中体现在“本院查明”部分。
诉讼请求
这是原告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就是希望通过打这场官司,要让法院作出什么样的判决。
比如在上述案件中,武小郎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西门广大赔偿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这就是诉讼请求。
在具体案件中,如果诉讼请求得到或部分得到法院支持的话,在判决书中体现在“判决如下”的内容当中。
诉的分类
根据诉讼请求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确认之诉、形成之诉和给付之诉三种。
- 确认之诉
是指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TA和被告的某种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
比如在上述案件当中,武小郎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公司认为它和武小郎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武小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就是确认之诉。
- 形成之诉
也称为变更之诉,就是说原告本来和被告之间是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但现在原告起诉要求变更这种关系。
还以上述案件为例,武小郎要求确认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在提起要求公司支付保险待遇纠纷的同时,要求解除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后者就属于变更之诉。非常典型的变更之诉就是离婚纠纷,夫妻一方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给付之诉
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做什么事,或者不做什么事,就是给付之诉。
比如武小郎起诉西门广大,要求西门广大赔偿各项费用,或者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就是给付之诉。
三者之间的关系
诉讼标的决定了诉讼请求,也就是诉讼请求是以诉讼标的为基础的;
诉讼请求又决定了诉的分类,也就是,根据诉讼请求的不同,诉的种类可能就是不一样的;
同一个案件当中,可能存在多个诉讼请求,也就可能存在多种诉的类型。
1、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法院予以审理和判断的对象,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实体法律关系以及基于实体法律关系产生的实体请求权,比如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及相应的债权请求权;
2、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要法院支持你的内容,比如要求对方支付货款20万元;
3、诉的分类包括确认之诉、给付支付及形成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有效或无效集为确认之诉;要求对方支付货款20万元是给付之诉;要求解除合同即为形成之诉。
文章分享结束,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区别是什么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区别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