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算借款吗
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应当如何判定属于借款还是赠与?
父母在子女婚后购房出资,需要视情况来看是赠与还是借款
这个问题目前的实务中来看,需要视情况来定性。
父母在婚后赠与意思表示明确的情况下,出资是赠与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系基于父母有赠与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赠与对象不明确时的认定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只是解决房子是赠与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问题,不能解决父母向子女转账是赠与还是借款的问题,并不能由该条得出只要父母向夫妻双方转账、夫妻双方用该款项购房,则父母向夫妻双方的赠与的结论。”
如果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没有明确赠与,一般认定为借款
以前一段时间,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候,父母一方往往在子女离婚时候伪造借条来证明借款关系,不过目前已经不需要了,没有任何借条,除非认定有明确的赠与的事实,一般都认定为借款关系。
婚后子女购房父母出资且未明确表示赠与的,应认定为借款——余某、毛某诉黄某、余某莎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案要旨:子女婚后买房时父母出资,除书面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案号:(2017)川民申4120号
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6月14日
为什么呢?
法院在认定时候,要考虑社会价值,父母没有义务为了子女牺牲自己的权益,父母也要养老,父母没有天生的义务给钱给子女。
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是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女成家反而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之境地。
想必父母与子女有纠纷了?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一般认为是赠与,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这个题,不是问的婚前财产,而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这笔钱是赠与子女的,还是借款给子女的?
过去说亲兄弟明算帐,看来父母与亲儿女也要明算帐了。要不然怎会有如何判定属于借款还是赠与一说呢?
因为赠与就是送,換句话是白给。借款就不同了,有借就有还。
问题是赠与还是借款,父母与子女当时没明确,也没写借据。
这样就有可能一方认为是赠与另一方当成了借款,或者一方认为是借款而另一方当成了赠与。
因而父母与子女产生了纠纷,各说各的理。别人作为旁观者自然不好辨别。
既然有人出了题,回答如何辨别有难度,提出以下几条作为辩别的思路,供参考。
1.看父母是给儿子还是给女儿出资购房?
一般流行的做法是父母给儿子购房出资是赠与,不是借款。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大部分是这么做的。
而对女儿,特别是多子女的家庭,父母却很少给女儿出资购房。
一般的只是出个首付或者装修,这笔钱是赠与不用还,不是借款。
如果女儿购房父母出资,一般的可认为是借款。
2.如果女儿是独生女,招上门女婿。父母出资购房,可认为是赠与。
把出资购房赠与女儿,作为招上门女婿的首要条件,吸引未婚男靑年勇跃报名当上门女婿。
如果算借款,就会打消未婚男靑年当上门女婿的积极性。
3.如果子女己经登记,父母生活困难,为了给子女的婚房让众人看着体面,打肿脸充胖子,东借西凑钱,借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钱都有借据。
是给子女出资购房,父母无力偿还就可认为是借款。
4.如果子女在城市工作,农村父母帮子女贷款购房,可认为是借款。
5.如果子女嫌婚后的房子不够宽敞,不够档次,需要“锦上添花”。
由小房换个大房,由二手房換个新楼,由简单装修到高档装修,家具全换新的高端的,虽然父母出资购买,可认为是子女向父母借款。
6.如果父母患病或者遇到其他急事急需用钱时,让子女出钱。子女可能有某种原因,没拿钱。惹父母生气了,事先说淸是赠与的,也成了子女的借款,让子女还钱。
父母有病或者其他急事急需用钱,作为子女跟父母别掰扯是赠与还是借款了。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再说,按照自己的能力出钱给父母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