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车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前四后八检车是多久?
前四后八是隶属载货汽车,根据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准则限定》,其中第五条第八款“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机动车强制报废准则限定》第五条节选: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效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效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的车使用12年,其他摩的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的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事实上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限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的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的车不得低于11年。
车辆审验年限最新规定?
车辆年审年限规定:
1、对九座及九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事故车、非法改装车除外),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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