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法律观点 2025-08-2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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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什么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 什么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3. 一方严重违约不要求解除合同能直接起诉要求返还货款赔偿损失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什么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第27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职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职员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单位若是已经没有了继续向职员支付工资的能力,那么是可以向职员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的,此时由于职员本身是不存在过错的,故此为了这些职员在离职后,依旧能在再次找到工作时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向职员支付补偿金的。

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形下可以和不可以解除和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方严重违约不要求解除合同能直接起诉要求返还货款赔偿损失吗?

不能。购买人与出让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出卖人违反合同约定,构成实质性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购买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货款并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购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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