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观点 2025-09-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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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反悔,如何处理?
  2.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3. 离职申请书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反悔,如何处理?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不能反悔。  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自此,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反悔都无效。但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额度50——100%加付赔偿金。劳动监察处理缺乏效果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听您的口气,关于补偿费的给付在您的手里应有有效的依据,问题只在于给付的时间问题。

多次看到类似的新闻,这些无良公司太可鄙!

不知您所在地是否有帮助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若没有,可找当地有心的律师提供帮助意见),你可咨询他们,请他们帮你向公司出具关于依法及时、限时给付补偿费的函;内容还要包括若不再限时履行,牵涉到利息和误工费赔偿的内容。你是有理一方,万一不行,就打官司,法院肯定会走依法调解的程序。

我是公司安环部门的,为了一个市级安全职能部门的无理上十万的罚款,说了多少道理没用,最后不惜冒得罪穿小鞋的风险,一纸律师说明函解决问题。

离职申请书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晕,没看明白。

员工写《离职申请》提交,既视为主动辞职。一些用人单位会在雇佣合同中注明,员工申请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受雇方解除合同,雇主不必支付任何补偿。

雇佣合同到期之前,雇主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受雇方N+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N指受雇方工作年数(不含试用期)。

看你描述,似乎有怨气提交辞职申请。无论如何,只要你提交了书面申请,法律上,雇主没义务给予补偿。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老实说,没多大胜算。

如果用人单位签字确认,而你又没有提交其他辞职申请,且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是你个人原因离职,则该离职申请书视为用人单位确认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事实,至于是否违法,属于法律判断,要看你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果是,则不违法,如果不是,则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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