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同意迁孩子户口怎么办(离婚一方不同意迁孩子户口怎么办理)

法律百科 2025-07-13 1
离婚一方不同意迁孩子户口怎么办理说明:
  1.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2. 法院判的离婚,给孩子迁户口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该前提下,只有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属于当事人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否则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起诉状等;  2、向当事人的原配偶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再迁移孩子的户口。  一,《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5〕86号 ):  第三十五条〔离婚户口办理〕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户办大厅)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行政村)集体户。  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按法院判决结果,随抚养权人办理户口迁移。

法院判的离婚,给孩子迁户口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这个需要看一下当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所载内容,如果判决书只载明了判决离婚,而未说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就不能请求法院来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就需要其他途径来迁转孩子户口。

如果判决书中明确载明了孩子的监护权归属,一方需要将孩子户口迁出而对方不予配合时,该一方可携带生效的判决书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孩子迁转户口。

具体还需要看判决书的内容,如未提及可请求村委会或者街道办居间协调,亦可针对孩子监护权问题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