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钱怎么分(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

法律百科 2025-07-14 3
协议离婚后钱怎么分介绍:
  1. 离婚协议男方借女方家钱怎么写?
  2. 离婚后对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钱给我怎么办?
  3. 女人被丈夫捉奸在床,协议离婚后。还能分割财产吗?
  4. 协议离婚过后房子已经归女方,那么男方还有没有资格分房屋财产?
  5. 离婚后,是否可撤销离婚协议中约定要给前妻生活费的条款?
  6. 离婚协议中涉及付款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还是小写为准?
  7. 执行中发现债务人已协议离婚,全部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如何救济?

离婚协议男方借女方家钱怎么写?

可以聘请律师代书离婚协议,欠钱让对方出具欠条。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对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钱给我怎么办?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那要看你是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对方不按调解书上的协议履行,那么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可以了,如果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对方不按协议履行,那就还得向法院起诉进行财产分割,因为民政协议离婚的协议只具有合同效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女人被丈夫捉奸在床,协议离婚后。还能分割财产吗?

这个女人办的啥子事,真是无语。是丈夫满足不了自己吗?把自己弄的如此地步,还有颜面活下去吗?要是不爱丈夫完全可以离婚,好聚好散的多好。人区别于动物的高明之处不仅会高级思维,更能把控肉身的欲望。被丈夫捉奸在床,能够健康平安活着就说明你丈夫太好了。

人在极端情况下比较容易暴露本性,生气就是一个极端情况。愤怒到极致的时候最容易看清一个人的人品。咱们穿插几句题外话,就像很多灾难片一样,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求生存和自身的利益,有些平常看似比较有素质的人会大变脸,为了跟别人抢夺资源不折手段,露出可怕的样子。所有那些生气时就不管不顾别人感受的人,往往最没教养、没素质。

我的朋友和你经历了同样的事,只是她的代价太惨了。当时他老公把她打的卧床不起,在医院好几个月才能下地,其间只有她的娘家人陪床,她老公一眼也不看。夫妻情分早已荡然无存。想想这样的人多可怕。更有甚者,还有为了财产杀妻的,提都不能提。

我可以想象你的丈夫在盛怒之中的状态。你很幸运,这件事情是你百分百对不起他。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按照你丈夫的修养素质一点问题都没有,他会公平对你的,只是他不再爱你了。

如今,不管男女任何一方出轨,都应当法律介入,不管协议离婚也好,就因为出轨,想自动退出夫妻关系也好,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不担,不能得到财产,而且,应当在法律上有徒刑判决。对于出轨,更应当有五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法律不但承认婚姻,法律更应当保证婚姻的稳定性。这样做,不担保证夫妻之间感情,又治止男女之间性的泛滥。现在就因为出轨离婚和杀人案件太多了,给社会夫妻之间造成不确定因素。出轨,又是离婚率增高的主要原因,男女真的出轨,都拿感情不合去说话,多多借口,去破坏婚姻。造成很多单亲家庭,给多少儿童,留下不可丢掉的家庭阴影。给本应当幸福的家庭,造成凄惨悲凉后果,严格的法律,孩子才有爹,才有妈。社会才不能出现污气八糟和男女之间不正当关系,才能减少离婚率,就因为一个情字,拆散了多少家庭,破坏了多少家庭的和睦。因为,情是自私的,因为,情又是放荡的,情,也是架起的桥梁。又是破坏桥梁断裂的基因,这种没有规矩的情,也正是一个家庭不固定和坍塌的根源。法律应当严加管理和治止。法律,不但,在财产上制裁出轨离婚的男女。更应当在刑法上,严判。重判出轨的男女,还一个社会清白。

应该不能。

除非你那个“协议离婚”是被胁迫、被欺诈而形成的。

协议离婚是我国民法典婚姻法编规定的一种离婚方式。适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两个人都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对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

协议离婚是两个人都想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一致的共同表示。是其个人内心意愿的真实表达。

如果夫妻两个人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存在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欺诈、胁迫(比如以不办理“协议”离婚就要对其家人实施人身伤害相威胁)等情形,受欺诈、胁迫一方作出的离婚表示就不是其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现。

但,婚姻是一种特殊的具有人身附属关系的契约,一旦依法定程序解除,则不能再随意复合。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后,发现有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不公问题时,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的请求。

这里的“不公”,指的是协议离婚时,存在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欺诈、胁迫等不法情形。

结合本案。妻子与人发生婚外情性行为被当场捉奸导致离婚。这种情形属于有过错离婚。发生这种事情后两个人办理协议离婚,对于解除婚姻关系本身两个人应当都是自觉自愿的,不存在一方欺诈胁迫情形;对于分割夫妻共同所有财产,也应当是女方自愿放弃分割,主动“净身出户”。

无论女方离婚意愿真实与否,一旦办理协议离婚,就不能再依法撤销(法律可以宣告结婚证无效,但不可宣告离婚无效)。

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如果女方受到男方暴力胁迫或者恶意欺诈,如以不办理就把对方隐私宣扬出去或者加害对方及其家人相威胁,使得对方不得已而放弃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这种情况下,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请求,请求法院重新判决分割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我认为你对老公不忠在前说明你的心里就没有丈夫的存在,不然的话就不会捉奸在床做对不起他的事,真是没脸没皮还说呢!至于你们的财产分割问题我觉得一分为二看,一点是婚前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包括房产、汽车、家电、存款、股票)因为那是通过个人努力挣得不是夫妻俩共同财产所以说和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二点婚后财产是你们俩共同挣得,至于怎么分割那要看你老公是否大度了。

该女子出轨第三方后,被捉奸在床,这种败坏人伦道德的淫乱行径,显然是不道德和无耻的!至于分不分割财产,该女子若还有做人良知的话,不应分割!若失去道德观念和良知,可以申请法院分割。

协议离婚过后房子已经归女方,那么男方还有没有资格分房屋财产?

法院不可以强制执行抵押我家的房子 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屋给你妈,虽然没有公证,但是也有法律效力的。 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后,是否可撤销离婚协议中约定要给前妻生活费的条款?

可以撤销。夫妻婚姻关系解除后,再给前妻付扶养费,也就是给前妻付生活费,不是法定义务,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约定义义务,相当于后续的付给前妻生活费,属于照顾和赠与合同,当然可以销销。并且,这也不是夫妻离婚的条件。也就是说,夫妻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已不存在法律关系,彼此之间也没有照顾义务。

夫妻离婚协议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共同财产分割;二是子女的扶养和监护。关于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没工作,或没工作能力,缺乏生活来源,或生病等,可以适当照顾一方,多分,甚至可以要求另一方一次性补偿一笔生活费。如果这笔钱男方一次性拿不出来,要分期付款,男方在离婚后是不能撤销,也就是说,这笔钱相当于债务,是一定还的。

当然,一日夫妻百日恩,作为前夫,要撤销付前妻生活费的约定,还是要慎重。具体是:

首先,作为付方,男人如果具备支付能力,付给前妻生活费不影响现在的家庭生活,就没必要斤斤计较,毕竟自己曾经爱过,也为你生儿育女;

第二,女方没嫁人,作为男人,总觉得对女方还有责任;

第三,女人生活确有困难。前妻有困难,你停止付生活费,不是一个男人应有胸怀。当然,如果前妻过得不好,男方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总要显摆显摆,总有让女人明白离开他活不下去的感觉,绝对会大方地帮前方。这种阴暗心理,男女都有。

夫妻离婚协议有两条主要内容,一是未成年子女抚养,二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和承担。离婚时因前妻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可以在财产分割偏重女方或全给女方,也可对前妻另外再进行一次性补偿,以上是约定合同双方必需遵守。而夫妻婚姻关系解除,后续的付给生活费是赠与合同,即使在离婚协议中也不是离婚的先决条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离婚完成后,前夫对前妻的生活费在付出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已付出的则不能追回,这个条款在离婚完成时除子女抚养外,其余已没有法定效力,只剩下“一诺千金”的道德绑架。

离婚后前夫有权单方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停止对前妻的生活费。鉴于目前情况,你不用主动撤销协议条款,你可以暂不支付,看你前妻是否会起诉,若起诉的话,你应诉就是。

不反对你一日夫妻百日恩,主动对弱女子提供经济帮助,那是你出于自身能力和自愿。

离婚后给付前妻扶养费?这不是法定义务,而是酌定或协商约定义务。

本人以为,这种酌定或约定义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离婚后的前妻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二,离婚后的前夫具有一定的给付能力。否则就会有失公平公正。

基于给付前妻扶养费需要具备这样的前提条件,反过来说,离婚时酌定或约定给付前妻扶养费的前提条件在离婚后消失或丧失,比如说,前夫永远丧失了给付能力,还不能申请撤销吗?

本人认为,在履行本问题的酌定或约定的义务中只要出现了与酌定或约定条件相反的事由时,义务人就有权申请法院判决撤销之前的酌定或约定给付义务。

离婚协议中涉及付款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还是小写为准?

离婚协议中涉及付款的金额不一致时,应该以大写为准。这是因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的习惯形成。大写的数字不容易勾画变通,小写数字则就很容易改变,如6或8或9,很容易描绘。所以,平常写数字金额还是按照大写,比较规范,不容易随意图改。

分情况而定。合同签订金额与付款金额不一致,是合同一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签订金额付款,如果是付款金额少于签订金额,一般会构成违约。若付款金额多于签订金额,多出的部分属于另一方的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

离婚协议书上金额可以大写也可以小写。大写是为了避免纠纷、争议,如果只是使用阿拉伯数字很容易被随意变更,更改,所以会写上大写。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一定要用何种书写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执行中发现债务人已协议离婚,全部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如何救济?

这个问题我现在就遇到了,我代理的一个案件在某中院进行执行,因为这个案件是进行了一审和二审,一审我们赢了以后,对方上诉到省高院,经过努力二审虽然没有维持,但我们还是比较满意的。

哪知道我们在中院申请执行了,查找对方的财产,才知道对方在二审期间竟然和妻子协议离婚了,就像题主所问题,把财产全部归妻子,而且竟然二套房子也过户到了妻子名下,这个人比题主问的问题更绝的是,人家协议离婚,等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后,竟然又和妻子复婚了。

我们查找到对方妻子名下的财产后,人家很光棍地说:全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个人的债务不能执行我妻子名下的财产。

这种情况真的是第一次遇到!人家都是离婚不离家,这家伙玩的这一手,估计也是担心妻子飞了咋办,赶紧又通过复婚把妻子套住。

其实这种转移资产的行为在现实生活种比较常见,这是一种典型的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的行为,对这样的行为,一方面可以申请追加妻子为被执行人,一方面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这种赠与行为,还可以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这种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法院一般情况下对这样转移财产的行为是不认可的,如果能这样的话,那所有的生效文书都别执行了。

不过法院应该在这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甚至拘留、判刑都要用上,否则,老赖的办法会越来越多的。

如果协议离婚财产约定在执行事由发生之后,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离婚协议约定,即债务人放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账产。

建议在诉讼时申请诉讼保全,这样有利于如诉讼胜诉执行。

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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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挺多的,这都是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夫妻之间串通一气玩的小伎俩,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

夫妻协议离婚把财产都给了没有借债的一方,他们这种财产分割协议是无效的。你可以向双方主张权利。

在现实中,部分夫妻在面临承担债务时,第一反应往往是办理离婚,将财产确定归一方,以保住夫妻共同财产不被执行。这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为了防止夫妻共同财产被查封及执行而办理离婚登记

二、该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夫妻共同债务,为了将债务约定归一方承担而办理离婚登记,以达到使另一方脱身的目的

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的可行性不高,特别是实践中债权人准备起诉时,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往往会先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当配偶一方名下的财产已经被保全时,在理论上,配偶一方也不能要求析产,原因在于该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实践中债权人可以代位析产,既保障自己的财产利益,也不损害共有人的权利。

每个案件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上述意见仅为个人的理论意见,可以在出现纠纷时作为参考,不可直接套用。个案在具体适用时应当以专业人士在完全了解案情后给出的法律意见为准。

这种情况先看离婚时间和借款时间的先后次序,如果离婚在债务之前,是很难追加他爱人的,申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也不太可能胜诉。如果离婚在后,其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故意,即可以在执行中追加他爱人作被执行人,也可以提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其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从而执行其财产。以上两个办法虽然都是救济途径,具体办理中也会遇到重重困难,不是随便可以弄明白的,建议委托专门执行的律师,虽然花点钱,但执行回款的可能也大。

简单来说,如果对方协议离婚并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在你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首先你要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这个时候可以考虑向法院要求追加被执行人,并向法院反映对方隐匿财产、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让法院进行处罚。

如果执行法院不予追加,也可以考虑起诉对方,确认对方的财产分割因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