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没领两年死了怎么办(养老金两年没领 后面还可以领吗)

法律百科 2025-07-16 2
养老金两年没领 后面还可以领吗介绍:
  1. 本人领了养老保险两年去世了.这以前所交的钱退还吗?
  2. 如果只领了一两年养老金就去世了,还没领完的钱该怎么办?

本人领了养老保险两年去世了.这以前所交的钱退还吗?

员工在退休之后,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没有领完的情况下,剩余部分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申请领取出来的。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领取。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只领了一两年养老金就去世了,还没领完的钱该怎么办?

(原创)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是一个很现实,而且往往被人忽略的问题。

只领了一两年养老金就去世了,还沒有领完的养老金按照规定可由继承人继承。

我们知道养老金是由社会养老金、个人账护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特优待遇等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个人账户儲存额以及所产生的利息,全部归于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按总额的1 /120支付。也就是说你每月养老金总额中,有1/120是在你个人账户儲存总额中支付。当你个人账户总额还没有支付完就去世了,原则上余下的部分可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在有生之年,个人账户已经支付完,则由社保部门继续支付。

但是就我所在地,并沒有按规定将剩余部分主动支付给继承人。大多数社保局对这一政策沒有主动执行,或者是被他们忽略了。这里面的原因也许是绝大部份退休人员及继承人不懂这一政策,社保局也就“民不告,官不究”了。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后是一笔不十分明显的账,究竟还剩多少,剩还是沒剩对退休者及继承人也是一本糊涂账,也懒得去追究吧!

这个中原因也难以说清。但愿有这类情况的,应该弄明白,以维护法律法规给参保者码权益。

总之,个人账户儲存总额沒用完的应该支付给继承人!

我认为应该从如下七个方面入手办理!

一是应及时报告注销:

退休人员死亡后,当事人家属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或社保部门报告,并按程序办理注销。一般需要以下资料: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火化证、火化收据、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死者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同时,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并发给死亡人员丧葬费等相关费用。

二是关于养老金的发放:

退休人员死亡之后,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但从次月起就将停止发放。这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是1月30号病故,那么养老金也只能发到一月份,二月份停止发放。决不能以迟报的方式骗取养老金,那样是会被追究责任的。

三是关于个人账户余额:

这也就是题主所说的,没领完的钱。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4条的相关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当然了,假设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已发放完了,则这部分余额也就没办法继承了。因为个人账户余额主要是指个人缴纳的8%,进入个人账户上的储存额。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账户总金额÷计发月数。其中,60周岁退休,计发月数139。换句话说,如果60岁退休,养老金发了139个月,达到平均预期寿命71.6岁之后去世的,个人账户就没有余额了,就不能继承了,如果活过这个岁数,再发的养老金,就是从社保统筹账户里支付的。

四是关于医保账户余额:

这个有的人不涉及,但也是其中一项内容,主要是指交满职工医保的人。个人医保卡账户余额主要来自于医保返还。返还比例,每个年龄段略有不同。总体上来说,年龄越大返还金额越多。大多数地区规定,在职职工医保返还与社保缴费基准挂钩,通常不超过2%;退休职工医保返还与个人基本养老金或者当地社平工资挂钩,通常介于4%~6%之间,可去当地医保局咨询办理。

五是关于身故丧葬费用:

丧葬费的发放依然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的是《社会保险法》的第17条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是由于我们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是各省市区统筹,因此各地在丧葬费发放形式与标准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有按固定模式发放比如山东、重庆、黑龙江、北京分别发放1000元、2000元、4000元和5000元;另一种则是按照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倍数发放,大部分按照2-4倍发放,比如广州和深圳都是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倍发放,金额大概在2万多元。

六是关于一次性抚恤金:

抚恤金的前身就是给当事人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救济费”,各地在执行标准上也有很大的区别,比如重庆市按照15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发放;上海则根据供养亲属不同,发放6-12个月养老金作为抚恤金;辽宁发放3个月的社平工资作为抚恤金。山东省是十个月去世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去年达57750元

七是关于生活困难补助款:

主要是指当事人生前直接供养的亲属的困难补助。目前绝大部分省份已经将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款纳入到低保中发放,但仍有一些省市份执行单独补助。比如按照山东济南市自2018年10月1日起,适当调整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即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遗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530元、480元、430元。灵活就业人员需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综上,退休人员去世之后,要及时向单位和社保报告,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自次月起停发。同时,还涉及继承领取其他五项权益,即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医保卡余额、丧葬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都需要按程序提出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待遇规定不尽相同,各省区也有区别,而且缴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社保的人员待遇也不一样,应按当事人的参保类型与身份及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执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身故后,享受与企业退休人员相同待遇。如果没有退休就出现意外身故,也将享受退返个人账户储存额,丧葬补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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