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不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的)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听您的口气,关于补偿费的给付在您的手里应有有效的依据,问题只在于给付的时间问题。
多次看到类似的新闻,这些无良公司太可鄙!
不知您所在地是否有帮助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若没有,可找当地有心的律师提供帮助意见),你可咨询他们,请他们帮你向公司出具关于依法及时、限时给付补偿费的函;内容还要包括若不再限时履行,牵涉到利息和误工费赔偿的内容。你是有理一方,万一不行,就打官司,法院肯定会走依法调解的程序。
我是公司安环部门的,为了一个市级安全职能部门的无理上十万的罚款,说了多少道理没用,最后不惜冒得罪穿小鞋的风险,一纸律师说明函解决问题。
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额度50——100%加付赔偿金。劳动监察处理缺乏效果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什么意思?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该是劳动者在无过错、本人不情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是对劳动者严重的侵权行为。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和用途。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单位单方面一种类似声明或者通知,告知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撇清或者声明与员工的权利义务终结。这通常是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书面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则是由用人单位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份证明通常用于证明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凭此办理相关一切手续,如领取失业保险金、转交社保关系等。
以上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供您参考。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不同文件。虽然它们看似相似,但在细节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1.内容表述: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时间,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用于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2.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标志着劳动关系自始结束。劳动者应当依法履行清算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企业不得继续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或者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等额外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关系消灭后失效。用人单位应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项的手续,同时出具离职证明书给劳动者。
3.发放对象: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放给所有已知悉的劳动者本人或指定的人员(如工会)。确保所有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够收到这一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发放给所有已知悉的劳动者本人或指定的人员(如工会),并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关系消灭后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