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纠纷不能适用仲裁(哪种纠纷不能适用仲裁程序)

法律百科 2025-07-17 9
哪种纠纷不能适用仲裁程序解析:
  1.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告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2. 不交社保为什么劳动仲裁不受理?
  3. 仲裁有权利冻结被告账户吗?
  4. 劳动仲裁是按民法典还是劳动法?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告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答,以合同为标准。如果没有合同的话,那肯定是总公司。反正我的就是这样,我直接告他们总公司。 大多数劳动局,其实不给力。比如,江苏上海,浙江,那边的劳动局他妈的都不给力。

  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的,劳动纠纷主体是分公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啊·《劳动合同法》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向对应的责任。

  如果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分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到合同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交社保为什么劳动仲裁不受理?

社保要找社保局,劳动仲裁管理范围就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比如单位解雇员工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晚签订的问题。

而涉及到社保或者工伤都是需要到专门的社保机构受理处去投诉,这些是分的很清楚的,每个受理部门都不一样,提前了解清楚。

公司如果不交社保,申请仲裁不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有三种途径救济,即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机构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法院也不受理;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不受理;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

仲裁有权利冻结被告账户吗?

仲裁没有权利冻结被告账户。需要向法院申请冻结保全对方的账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需要双方自愿,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

劳动仲裁是按民法典还是劳动法?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的条文中虽无直接涉及劳动关系的规定,但是如果进行深入解读,会发现民法典对民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已经作出规定。其第198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此处的仲裁时效主要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时效(两年)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这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作为特殊诉讼时效的地位,也从立法上明确了民法典之于劳动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是对劳动法作为特别私法地位的立法肯认。

作为民法典的特别法,劳动法规则要与一般的民法规则相协调。以年龄为例,由于劳动法上存在最低就业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如何与民法典上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相协调便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民法典第18条有关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通常认为依据是劳动法规定的16周岁最低就业年龄,但二者并不完全协调: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坚持外出工作,其监护人坚持其应该在校学习的情况下,该未成年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回归到民事行为能力一般规则,针对劳动关系领域作出特殊规定,应是协调二者关系的方向。

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明确民法与劳动法的关系还将进一步促进劳动法特殊规则的改革和完善。二者关系的明确意味着在劳动争议的法律适用上,不会再存在含混的空间,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当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这能够填补因劳动法规则不完全性造成的裁判规则空白,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消除地方裁判规则存在的土壤;另外,出于对一般规则大量适用会冲淡劳动法特别保护立法宗旨的担忧,也会促使立法机关加快完善劳动法特殊规则的步伐。这对于在七个法律部门中被公认最为薄弱的社会法而言,具有不言而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