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案的法律程序)
怎么定性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事实上很简单,殴打与暴力的区别,司法实践中,将殴打行为视为暴力,扩大了故意伤害罪的适用。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殴打的故意,事实上是行为人只有使对方身体疼痛,没有伤害他人主要肢体的行为。如,电视剧中,为什么军统等特务组织,总是行刑被行刑人的剥指甲,事实上,他们是为了避免故意伤害。
暴力的故意,事实上是行为人具有伤害他人肢体,有造成轻伤以上的故意,或者放任的态度。其中,放任主要是根据,持有的工具、打击的部位来判断,不一定是口供,如,没有使用工具,仅是推搡,因地势关系,过失致人轻伤的,不能认定故意伤害罪。
司法实践中,可能是见伤为重来判断,忽视了正当防卫、所谓被害人的过错、以及具体的情形来认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故意伤害罪扩大化,也为所谓的被害人实施敲诈提供了便利。如,一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即使是轻伤,被害人可能提出巨额赔偿,否则可能不能被判处缓刑。
成都一广场舞老人故意绊倒小孩致其倒地,能不能判她故意伤害罪?
近日,四川成都,网曝华阳顺河街小广场,一群大妈正在跳广场舞,3名玩滑板的孩子从人群中穿过。最前面的孩子被一个大妈故意伸脚绊倒,该儿童面部着地倒地不起。
从这次事件之中就可以看到,老人明显是故意的,为了独自占用广场跳他们所谓的“广床舞”就私自将自己思想强加在他人身上。
近几年,我们可以看到老人违反公共秩序的事情已经越来越多了,什么不让座就被打,碰瓷咯,讹诈咯,还有跳广场舞占用别人场地咯。当然,这不是说是国民素质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而也就是这些老人让很多年轻人对老年人也越来越厌恶。
而针对此次事件我不得不说两句了,这个老人已经明星构成犯罪了,我觉得无论她是出于什么目的,无论她今年多大年龄了,都应该让她先关几年再说,如果孩子伤情严重的话,这个老人刑期应该会延长。
而且我认为随着老年人违法乱纪的事情越来越多应该加强对老年人的管理,不能因为是老年人而有特殊照顾。
成都一广场舞老人故意绊倒小孩致其倒地,能不能判她故意伤害罪?
这事我们做一简单分析。
第一、79岁广场舞老人故意绊倒一个5岁孩子。
1. 从相关画面看,这个杜某正在和其他人一起跳广场舞,可能是领舞者。很显然,这个地面他们这个舞队已经占据了很长时间,在他们的意识中,这块地面就是他们的领地,别人是不能占用的。
2. 这个五岁的孩子玩滑板车,距离杜某距离很近,看样子已经影响到她跳广场舞了,而且孩子的家长对孩子的“扰乱”并没有制止,所以她觉得自己应该制止孩子的行为,于是就使用了绊倒孩子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3. 她的目的也许就是想惩罚孩子一下,但是她根本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会不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从孩子跌倒的姿势来看,孩子脸部朝下,万一头部其他地方着地,可能会危及孩子的生命!
4. 79岁了,应该是儿孙满堂的人了,对于一个5岁的孩子用这种方式来发泄不满,这位杜某做出这样的行为,显出其极端自私而冷漠的一面。
第二、对于孩子也要加强教育。
1.按照情理来说,广场是大家的,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都有在这里玩耍、休闲的权利。老人跳广场舞没错,孩子在这里玩滑板也没错。如果可能的话,可以画出一些相对独立的区间,让老人和孩子各做各的事情。
2.从画面看,孩子玩滑板,离杜某距离很近,已经影响到杜某跳舞了,而且也可能这种情形已经不止一次,杜某感觉到孩子不懂事,而看管孩子的大人却不管不顾,所以她出于报复心理,才伸出那只脚的。从这个事情说,孩子玩耍要尽量不要影响其他人的活动,5岁孩子不懂这些,但是孩子的家长应该利用这样的机会去教育孩子懂事。
3.孩子在公共场合玩耍时,作为孩子的家长要随时关注孩子,并且随时随地教育孩子懂得一些规矩和道理。
第三、这位79岁老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
1.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 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根据相关新闻报道,小男孩并未受伤。因为不能判她故意伤害罪。
3. 后来,79岁的杜某委托其儿子、女儿向小男孩的父母当面道歉,小孩父母表示谅解!也许,这位79岁的老人做了这件事后,马上就已经后悔甚至后怕了吧。
这件事,也许只是一件极其普通的纠纷,由于网络的关系,被无限放大了。这也就是给所有人一个提醒,每个人的行为都在别人的镜头下,你做了一件善事,会被很多人褒扬;如果你做了一件错事,也会被很多人指斥。
希望我们的社会,这样的错事越来越少,那些正能量的事情越来越多。
有视频作证这就是故意伤害,为老不尊。
在此,也提醒孩子的监护人要对孩子加强早期教育增强对孩子的看护。公共场地不能乱跑有老人活动的地方要避开,千万不要玩轮车以免碰撞行动不便的老人。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