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

法律百科 2025-07-18 7
说明:
  1. 双方公司已经签订合同,合同写出了收款公司账户,我现在用自己的私人账户代公司付款请问可以算作公司已经?
  2. 总公司付款可以开分公司发票吗?
  3. 我公司和一方签合同,第三方替对方付款,我公司应给谁开票?

双方公司已经签订合同,合同写出了收款公司账户,我现在用自己的私人账户代公司付款请问可以算作公司已经?

这是付款程序瑕疵,但一般还是会法院被认定有效。

毕竟,法人代表和公司容易证明关联性,而且,账户的支付来源和去向是很清楚的。除非,你打款的账户,不是对方公司账户,那就麻烦了。

总公司付款可以开分公司发票吗?

总公司付款可以开分公司发票是有条件的,首先,购买货物或者是接受劳务所签订的购货合同和劳务合同必须是由分公司自己签订的,同时所购货物也是分公司用,或者是分公司是劳务的受益方,制有价款由总公司来承担兑付    ,总体上符合三流一致 ,所以时可以开分公司发票的。

分公司可以给总公司开发票。但是分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相关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公司和一方签合同,第三方替对方付款,我公司应给谁开票?

这个其实很简单的 你不用考虑的呀 你直接问与你签约一方 让他以合同附件或者通知形式告知你公司 支付方是谁 然后以谁的名义开发票。

因为确定了是第三方付钱的,那这个合同附件或通知上除了与你签合同的公司的公章外,还需要第三方的公章,否则,你交付标的物给合同对方,但第三方对你抗辩权的。

至于发票开谁的抬头,当然是你的客户与第三方约定好,然后在合同附件中体现出来,你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