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话,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如果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需要确保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否则不能依据违法或无效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民主评议、协商确定、学习公示三个程序才能生效,劳动者入职时,也需要将规章制度出示给劳动者才行。
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成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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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普遍现象,关键是入职时,跟工作单位签订的协议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符合,就可以的,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再者如果有违反的,双方同意,了解清楚了,被解雇也不出奇,世上许多的事情也很无奈的,签了还是自己做好本职,不违规为好,和气生财,否则如果一个企业,如果大家都违反规章制度乱来,老板也难做,总的来讲,既可以也不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处理,最好协商解决,我认为是这样子。
谢谢邀请!这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好问题,也是很多老板和HR最容易翻车的问题,作为混迹职场20余年的老司机,老朱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老规矩先说答案:不一定!!!
很多条友肯定会觉得很奇怪,从常识来看,劳动者如果确实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啊!怎么会是不一定呢?
赞同老朱观点的,多半是在这方面吃过亏的老板或是HR!
那么,为什么说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了,单位还不一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呢?或者说,满足什么条件,单位才能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呢?
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才能合法解除!
规章制度必须有效力
这是在实际操作中单位最容易翻车的地方,很多任性的老板以为只要是依照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就都是没问题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简单来说,规章制度要想有效力,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
1、规章制度本身合法
这一点比较好理解,如果规定劳动者在职期间不能怀孕,迟到半小时扣半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等,就都是违法的制度。
2、制度的制定经过了民主程序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比如绩效考核、考勤等),必须经过全体员工或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否则无效。
3、必须经过公示程序
规章制度必须要进行公示,比如张贴在公告栏或是放置在公司内网上,否则无效。
4、必须告知过劳动者
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知道这个规章制度,最常用的就是让劳动者阅看后签字,否则无效。
劳动者确实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
这个比较好理解,也就是劳动者必须存在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属于严重违反的相应的事实。
单位要掌握劳动者严重违纪的证据
这也是在现实操作中很容易导致单位败诉的地方,很多老板比较任性,在员工违纪后,比如在堆放易燃易爆品的仓库抽烟,就直接口头辞退,等到员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单位要举证员工确有违纪行为时,老板就傻眼了!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
这主要包括要向违纪的劳动者寄送(或当面下达)严重违纪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决定要通报给工会等。
当然,虽然通知工会是法定程序,但尚有补救措施,问题不大!
再回到楼主的问题,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但以上四个条件有缺失的话,单位就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将要承担赔偿金!
【老朱寄语】
作为混迹职场20余年的老司机,老朱经手了百余起劳动纠纷,至今尚无败绩,如果你和单位产生了劳动纠纷,欢迎添加关注@老朱谈薪酬绩效管理 ,随时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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