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委托近亲属范围是怎样的(民事诉讼委托近亲属范围是怎样的规定)
民事诉讼委托近亲属范围是怎样的汇总:
民事诉讼委托亲属可不可以?
民事诉讼可以委托亲属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直系亲属出庭需要的资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在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如果委托直系亲属代理参加庭审诉讼的,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参加庭审的直系亲属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等),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本(委托人与直系亲属同在一个户口本内),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人与直系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