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届满后意味着什么

法律百科 2025-07-19 1
诉讼时效届满后意味着什么汇总:
  1. 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务人以短信回复确认原债权债务,后又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这合法吗?
  2. 诉讼时效和存续期间的区别
  3. 什么叫诉讼时效已经完成?
  4. 什么意思,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务人以短信回复确认原债权债务,后又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这合法吗?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诉权还在,债权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债务。债务人确不确认债权债务和诉讼时效是否届满没有必然联系,只要在法庭上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届满提出抗辩,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但如果债务人同意履行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则诉讼时效中断,则开始重新计算,债务人则不能以超过诉讼时候为理由进行抗辩。

因此确认债权债务不能等同于同意履行债务。

诉讼时效和存续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诉讼期间,是指为审判机关、诉讼当事人和参加人进行诉讼活动而规定的期间。如送达期间、审理期间、上诉期间等均属之。诉讼期间依其性质和效力可分为法定期间和裁定期间两类。前者由法律明文规定,多为不变期间;后者由审判机关根据审理情况裁定。

什么叫诉讼时效已经完成?

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届满(届满又称诉讼时效结束 诉讼时效完成)权利人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什么意思,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诉讼时效期满之后再提出诉讼请求。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中国,民事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为两年或者三年,不同的案件类型、权利主体和事件发生时间等因素可能会影响时效期限的具体长度。例如:

- 以借款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

- 以保险合同纠纷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期限为5年。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民事诉讼时效期限也可以得到延长或者中止。例如:

- 当事人在时效期满前已经采取行动但未能实现诉讼请求的,可以申请中止诉讼时效期限;

- 民事诉讼标的物属于无主财产的,时效期限一般暂停;

- 被告逃避或者隐瞒的,时效期限得到顺延。

总之,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指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满后提起诉讼请求。因此,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注意合理利用诉讼时效期限,以免错失提起诉讼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