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给孩子可以吗
儿子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离婚时儿媳能分割吗?
儿子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离婚时儿媳能分割吗?
儿子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离婚时儿媳能不能分割,这要取决于这份财产有没有遗嘱或者赠予合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有没有明确只归你儿子一方所有?了!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二是生产经营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两条法律规定,你儿子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有没有确定只归你儿子所有,这就是关键了!
如果继承或者受赠的时候,并没有确定归你儿子一个人所有,那么你儿媳妇就拥有分割的权利了!
不过,做事要凭良心。现在的年轻人也是有良心的居多。也许你在这儿是瞎担心呢,儿媳妇还不一定要分割这部分财产呢!
但是如果你儿子有过错,离婚时给儿媳妇一些补偿也是应该的。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要因为离婚财产分割而成为了仇人。如果是儿媳妇的过错,也许人家更不会要这份财产的呢!如果只是性格不合,没有什么谁对谁错,那就更没有必要纠结这份财产了,分开对两个人都是好事,舍一份财,收获一份自由吧!
你以一个高姿态出来,相信对方也会凭良心办事的!
让我们一起选择相信世界的美好吧!
您好!
这个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开讨论,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继承方式、赠与的条件,看这部分财产是属于儿子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才会涉及离婚分割时的不同结果。
以下分继承、赠与两个方面,分别做一个说明:
继承所得,如何判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所得,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后,被继承人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是,按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有两种主要的方式: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这里不探讨遗赠扶养协议)。
先说一下结论:如果是法定继承、或者遗嘱中并未指定由儿子个人继承,那么继承下来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时候,各自一半儿。
1.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的作用是可以指定继承人(无论是否为法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因此,如果老人生前订立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财产由儿子个人继承。这种情况下,继承所得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分割。
在我国新婚姻法中,也有明确说明。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遗嘱中,并未明确指明,视同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对方是有权分割的,份额为一半儿。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下来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对方有权分割,份额为一半儿。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赠与所得,如何判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是发生在生前的行为,指赠与人在生前就把财产“赠”给子女。赠与被诟病的一点是费用比较高(主要指房产赠与),但是好处在于,赠与是可以指定将财产赠个子女个人。
如果赠与说的很明确:赠与给儿子个人,那么所得的财产作为儿子个人财产,不涉及离婚时的分割问题。
但是,如何证明赠与是给到子女个人的?这里有几种常见的“证明”方式,供参考:
比较严谨的做法,通过纸质的赠与声明、或者赠与公证的方式,把财产赠给孩子。这种落实到“纸面”的证据,更加强化的财产的归属。
如果是钱财赠与,老人将钱财打给儿子,并且在汇款时写明备注“给儿子个人”,或者写明用途(例如,老人出钱给儿子买房、且房子登记儿子个人名字)。
特殊情况提示
注意:
如果继承、或者赠与明确说明是给到儿子个人了,这部分是作为儿子个人财产,没问题。
但是,如果之后儿子又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就视同儿子对配偶“赠与”了。这种情况下,配偶是有份额的,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小结
遗嘱继承中,指定继承人为儿子个人的,作为儿子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否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要进行分割。
赠与中,指定赠与给儿子个人,作为儿子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未明确指定、或证明的,基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被继承人或受赠人有特别说明之外,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当然要夫妻平分共同财产。
继承人或受赠人应与被继承人或被受赠人生前签订遗嘱并经公证处公证,待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凭借遗嘱到公证处并经房产部门变更房屋产权,产权归属继承人;受赠人可由被受赠人生前签订协议将财产赠与其子或女。
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说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归儿子或女儿之外,儿媳或女婿均享有继承或赠与财产一半的权利。
如有特别说明财产归儿子或女儿所有,这需要由被继承人或赠与人的书面协议并有公证处的公证函,否则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财产只归儿子或女儿单方享有,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得此财产;如没有证据证明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财产就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分得全部财产一半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按照继承法规定能够离婚者关系不好对死者也不会尽到扶养责任,应该没有儿媳继承财产分配权利。
我和老公离婚,孩子可以参与财产分割吗?
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子女是不参与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分配的。
希望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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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因为孩子如果成年的话名下的财产也是属于他自己的,他有支配权。如果没有成年的话他的财产是有法定监护人来监管的只是监管没有处分权,等成年之后由他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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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提问中没有对财产范围进行界定,所以不能简单的回答可以或者不可以,要区别情况:1、如果孩子有个人财产的(包括成年子女、未成年人子女),父母离婚时,应当先将孩子的个人财产分割出来,然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则是家庭财产分割。父母无权分割孩子的财产。
2、如果家庭财产中没有孩子个人的财产,家庭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夫妻双方分割,孩子无权参与。
3、父母协商留给孩子的财产,属于财产赠与,不属于分割。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财产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子女都没有经济收入,也就没有专属孩子的财产。父母的财产都是父母通过劳动积累下来的,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但孩子没有权力参与父母的财产。在特殊情况下,孩子也有取得财产的渠道,因为没有专门的法条对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界定,作者整理以下内容。
1、劳动收入。如果未成年人早已缀学参加劳动的,其劳动收入归未成年人。
2、智力收入。未成年人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以及知识产权属于其个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3、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金等。
4、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9条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5、通过遗嘱继承而获得的财产。
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因此,未成年人通过遗嘱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遗产,应当归属未成年人本人。
6、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赔偿、以及行使保险关系中的利益求偿权得到的保险金。
未成年人因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致残的,有权要求加害人等赔偿义务人予以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属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结束语:
父母离婚,即便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孩子,也难以弥补给孩子带来的心理创伤。如果有可能,大家可以去看守所、少年监狱去了解一下,那里的孩子多数来自单亲家庭。当然,夫妻确实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也不能仅为了孩子委曲自己,前提是要妥善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