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出生到多久需要对方抚养权
我是一个四岁孩子的妈妈、目前准备申请离婚,孩子父亲要争夺抚养权,如果我放弃是不是真的很自私啊?
离婚不是谁都愿意的,不是到了万不得已谁也不会提到离婚。既然要离婚,你要考虑你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吗?你们有安身之处吗?你能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工作吗?孩子才四岁,你觉得他挺大了,可是四岁的孩子自己还什么也做不了。你有没有考虑离婚以后再找一个?我离婚离婚时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十六岁,小女儿十四岁,儿子还不到两周岁,当时协商两个女儿跟我,儿子跟父亲,因为太小了,离婚了我带着没法工作赚钱养她们,也没有一个人会帮到我,两个女儿大点了还好带一些,但后来我把儿子抚养权也争取过来了,现在我四十六岁,大的孩子已经结婚了,小的还在读小学,我有些后悔要孩子了,你们能理解吗?我有些累了!你们能懂吗?我觉得人活着就这一辈子,但我这辈子真的白活了,我除了为了孩子们就是为了孩子们,可是孩子长大了她们就一定会孝顺吗?是做父母的不求回报!可当一个人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的时候会寒心你们能理解我吗?是你们会说我无能,孩子不孝顺我没教育好,可谁不想教育一个孝顺孩子出来呢?如果让我从新选择一次的话,我不要孩子,也不想生孩子,我就为了我自己好好活一次。这些年我为了孩子付出的太多了,我真的好累好累,但我没把法我只能坚持到最后…
离婚,伤害的只有孩子,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如果丈夫不是好吃懒做,家暴,能不离婚最好不离,离婚后谁带孩子,谁要孩子,在社会道德观念上,人们都是会维护带孩子的一方,自私自利的人,才会巴不得不要孩子,带孩子的一方起码有责任感,在这个关口,你朋友闺蜜很多都会劝你离婚,劝人家离婚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宁拆十座庙,不破一庄婚
夫妻离婚,自然面临小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都争夺小孩抚养权,这个很正常,也符合我们中国的观念。但是,放弃小孩的抚养权,也不意味着父母一方便是自私,便是不负责任。因为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还是需要承担抚养费,还是享有探视权利。
法院在认定抚养权的归属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所以,夫妻在考虑小孩抚养权的归属时也应当以有利于小孩子为原则,而不是不顾实际情况,一味的争夺抚养权。这种即便最后获得抚养权,反而不利于子女,害了子女。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小孩抚养权来说,主要是考虑双方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等。当然对于子女的抚养来说,未必是经济越优越越好,但基本的经济能力还是应当予以考虑,所以应当考虑双方经济条件,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稳定的住所,能够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所以,如果经过考虑,认为由男方抚养更有利于小孩,那由男方抚养这个很正常,不必有负罪感。
如果非要离婚。女方不要带孩子!尤其是男孩。不要想着一个人给他带大。把一个孩子带大,给他成家立业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教育问题。父亲的角色和功能是你一个母亲不能代替的。尤其在孩子青春期的时候。很多事情你作为母亲不好说。尤其在孩子出现错误的时候母亲的话往往没有作用。在一个孩子的心里,父亲的震慑作用远远高于母亲。当孩子到了成家的年龄,女孩子会怀疑他是不是个“妈宝男”。单亲妈妈带的孩子远比单亲爸爸带的孩子要难找对象(女孩子无所谓)。
如果你想再婚。你会非常难找。如果是个男孩概率更低。男人不可能把你的孩子视如己出。到时候矛盾会非常多,你会非常难受。二婚你不可能不再要小孩。那样夫妻一点牵扯都没有就更难同心了。所谓半路夫妻两半心,没有共同的孩子你们充其量就是搭伙过日子。各自怀着各自的小九九。
再婚后想现在的孩子怎么办?刚开始你会想,当你二婚有了孩子以后,二婚的孩子,家庭,一堆琐事会让你忙的不可开交。到时候你有没有时间看现在的孩子都不一定。二婚孩子会占用你大部分的爱。头婚孩子的感情会渐渐变淡。
总之,二婚的女方不要带孩子,尤其是男孩。忍住暂时的不舍为你自己今后多考虑一下。二婚女人带孩子非常难找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