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计算的
国家是怎样规定征地的?土地补偿如何计算?
土地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它应该是全体人民所拥有的最大财富。在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性质有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两种。但随着国家工业化水平的快速推进,以及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这些年来,对非农业用地(建设性用地)的需求大幅增加。当然要解决这一问题,肯定就只能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农业用地)了。
国家征用农村的土地。如果是基本农田,或者非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以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以上的,都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其他的则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当然,征地肯定就要涉及到赔偿。至于征地,赔偿等征地的信息,应该有县级政府组织公告,让被征地的村集体成员知道,并在组织实施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制定具体的拆迁办法。
说到拆迁的赔偿,肯定就离不开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附着物赔偿,青苗物赔偿等。当然,说到这些赔偿,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同,经济条件也不一样。所以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级政府制定出"片区"价格。当然这个"片区"可大可小,操作性非常的强。也就是说可能即使是同一个镇,他们的赔偿标准可能也不一样。所以具体赔多少,这是由当地政府说了算的,不过具体的赔偿标准,他们三年会进行一次更新公告。
当然,赔偿的标准,应该是科学的,也应该是公平公正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后,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不过,赔偿的方式是多种多样,例如,在征占农民的住宅时,其赔偿就应尊重农民的意愿与选择,方式也很多,如可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以及进行货币补偿等方式,反正给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就行。
此外,征收农民土地以及住宅等的赔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而且应当遵照,先补偿后搬迁或征用的原则。此外,失地农民,应当被当地政府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总之,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如果农村土地被征用,虽然成为暴发户的可能性极小,但是如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失地农民未来的生活,应该是有一定保障的。
您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民土地被征用,可以领到4项补偿款,而且数量都不小 ,你可以对照一下,看看自己能领多少?
在农村,不少农民都想通过征地而一夜暴富,在一些地区,有的农民也确实因征地而实现了“一夜暴富”,那么,国家是如何规定征地的?征地补偿又是如何计算的呢?现在就给农民朋友说一下。
一:国家是怎样规定征地的
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a:征地行为的行政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现土地所有权的转换,双方地位不是平等的,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
b:征地条件的补偿性。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应对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经济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应当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以下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a、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b、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c、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d、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e、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f、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3、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a、永久基本农田;
b、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c、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二: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需要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具体标准按照当地补偿方案实施。
总之,随着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加速,农村的征地现象也会越来越普遍,农民朋友一旦自己的土地被征用,一定要到有关部门了解相关的政策,因为国家的许多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定要以最新的政策为标准,再就是由于每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补偿标准,而不是全国统一标准。
另外,对于征地补偿款问题,很多地区的村级领导干部存在截流问题,滋生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现象,由此农民经常上访,也形成了许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上级部门一定要监督到位,确保补偿款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的农民手中,也建议广大农民朋友,只要上级部门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了征地补偿款,千万不要充当钉子户,钉子户对自己真的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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