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

法律百科 2025-07-22 2
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说明:
  1. 公司解除合同后是否要收回合同?
  2. 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清算的情况,解除全体股东劳动合同,合法吗?
  3. 公司发生合并劳动合同由谁解除怎么处理?
  4.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几种?

公司解除合同后是否要收回合同?

离职后单位要收回劳动合同这样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清算的情况,解除全体股东劳动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主要说两点原因:一,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的权利之一是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解散或者被主管部门撤销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就可以注销从而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而股东就有权在公司注销前有权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二,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而解除全体股东的劳动合同,将会构成人员变动导致的实质解散。


公司发生合并劳动合同由谁解除怎么处理?

公司发生合并劳动合同应该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在合并后的单位工作,那用人单位就要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补偿,按上一年实际收入一年黑一个月的标准。

如果劳动者愿意继续在合并后的单位工作,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甲方。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几种?

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理由,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在法律上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好把握。

企业当初招进来时是胜任的,并经过了企业的试用期,现在都成了老员工了,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现在因生产原因,对他们进行调岗,不胜任,又调岗,还不胜任,因此想解聘这些人。

你这个解聘理由是不是有些牵强了。这些人在企业工作多年,难道不了解他们吗?就不能安排能适应他们的岗位。

就是想辞退这些老员工而又不想给予经济补偿,你觉得劳动监察部门会接受你的理由吗?

看看《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也是差不多的立法宗旨,更多的倾向于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此可见你是想以无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第二点来辞退员工。

你是否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持你的理由,这些证据能得到劳动部门或法院的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