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法律百科 2025-07-23 8
劳动合同到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汇总:
  1. 合同期满解除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2. 6个月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
  3.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和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的经济补偿计算一样吗?
  4. 劳动合同已过期未续签,工资正常发放,这种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5. 劳动合同到期由新公司续签,原公司对员工有补偿吗?

合同期满解除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需要根据劳动合同双方的责任来判断,一般而言,不同意续订的一方应承担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维持原有合同内容或者修改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和劳动者商谈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话,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面说的情况是指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情况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涉及的不仅仅是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涉及到劳动者的根本利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出现两种情况,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是,双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你是处在第二次订立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当口,或者已经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了10年以上,这时,如你不存在能力不胜任或者严重违纪犯错的情况,单位应当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所在单位各方面情况都比较好,经济效益也挺不错,适合你继续发挥个人价值和才干,你也愿意继续干下去,那你应该与单位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不能如意,再提出让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谢谢邀请!

首先需要给您明确一个概念,合同期满就不叫解除合同了;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才叫做解除,解除合同可以由一方提起,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但单方提起都是有风险的,需要注意,尤其是企业的单方提起,基本上都有一些风险。

劳动法中有多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不恰当的理由通知员工,解除合同;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非法定理由。

2.企业认为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又能证明员工不胜任的,经过转岗或者培训,仍然不能胜任的。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生病过了医疗期仍然无法参加工作的,也不能由企业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合同期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员工要求续签合同,而企业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知道以上您符合那种情况。

如果仅仅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了,你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相信大家都知道吧,满一年一个月。

另外还需要说一点,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话,不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希望以上对你有点帮助。

作者:史泽华,资深人力资源总监,擅长劳动法律法规解析。

你好,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法定终止,不需要再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是两个概念,需要区别开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即刻终止,如果企业一方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是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的,则企业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员工合同期满了,如果企业以降低福利待遇为由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被员工拒绝不再续签合同的,企业也必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总的来说,员工合同期满,只要员工自己有续签合同的意愿,如果企业不想续签或者降低待遇才续签合同的话,都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另外,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很可能不会主动给员工经济补偿的,这就需要员工通过维权的方式获得应得权益,最主要的方法就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到补偿金。

合同期满解没有解除合同的说法,合同期满就是续不续签的问题。所以不存在解不解除合同的问题,因此你别想从辞退的角度让单位给你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合同期满不续签,可否要求经济补偿呢?

分以下三种情况,有些情况有经济补偿,有些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1合同期满,单位提供了原劳动条件的劳动合同,但员工不愿意续签的,这种情况单位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

2合同期满,单位不愿意与员工再签合同了,那么单位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法律的争议是这个经济补偿是从2008/1/1日起,每满一年补一个月。而2008/1/1号以前的工龄没得经济补偿。

3合同期满,单位提供了低于原劳动条件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调岗,降薪等变想的想逼员工自动放弃签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员工不签合同,也是可以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同第二种情况。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的,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前十二月货币性收入的平均值),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也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而且还可以申请失业金。

但是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的,没有补偿金,但是部分地区可以申请失业金。

6个月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

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

2、经济补偿基数,以你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3、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但如果你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那么你已经具备可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合同到期后,只要你提出,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得擅自终止。否则,公司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而不只是支付经济补偿了事。

根据您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和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的经济补偿计算一样吗?

1、如果单位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方式与合同期满不续签的补偿金计算方式是一样的;2、如果单位是以《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3、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已过期未续签,工资正常发放,这种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可以,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不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到期由新公司续签,原公司对员工有补偿吗?

己经续签应该没有其他补偿了,续签就是最大的补偿,不让员工下岗,也不辞退,只是换了新公司,员工并没有损失什么何来补偿,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对员工负责,让员工不再因换单位而恐慌和担忧,只要对员工待遇不变,是员工拥护的新的领导负责人

劳动合同到期由新公司续签,原公司对员工有补偿。(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