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您好!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我国合伙企业法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而普通合伙人不禁止用劳务出资。其立法原理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且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如果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有可能造成合伙企业财产的不正当减损,危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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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所指的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称为普通合伙企业。
这类普通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是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企业合伙人有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但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可以以劳务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是合伙企业与公司显著区别之一。但是准确点说,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具体来说,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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