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拘留后再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罪拘留多久才能放人?
交通肇事罪最长可以拘留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交通事故责任人被拘留怎么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被拘留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处罚决定,但不服拘留处罚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涉及到刑事拘留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当事人被拘留的时候,身上的钱财、手机等等都会被相关单位给扣押了,并不能够带着手机进拘留所。在拘留所手机必须上交,除了生活必需品,打电话需要申请。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交通事故责任人被拘留等待调查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人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的,被拘留期间等待调查处理结果,是通过有关部门,经过案件的调查之后,才可以知道结果,交通事故责任人是有责任人接受调查的权利,在调查的过程中,要遵守规定,按照程序,接受处罚
交通事故主要看造成什么后果。
如果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负主要责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致人轻伤以下的,予以行政拘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被拘留时,责任认定书可不可以从看守所拿出来。责任认定书 也就是事故的处理结果。它是一事三份的。甲乙双方各一份,交警大队一份留做备案。家属有知情权,可以直接向交警大队要求。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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