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农民工与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享受哪些待遇?有何法律依据?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是没有农民劳动合同工的,在法律上也没有农民劳动合同工的概念,统称为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通俗意义的理解上,农民劳动合同工是指持有农业户口的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个别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会制定一些适用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政策,其他的权利和待遇,与非农业户籍的人是一样的。
农民工和其他工人的基本工资要根据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一般每一个地区的最低工资不同,加班费不相同,最后的工资也是不相同的。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工资制度是为了计量劳动消耗、计算劳动报酬和进行工资管理而建立的一系列原则和办法的总称。也是指在工资分配上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具体包括: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工资政策规定的有关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工资形式、转正定级、升级、工资支付等项办法。亦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制度的统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开始实施,给予农民工带来了“安全感”。劳动法诞生,开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法治新时代。20年来,无论我国劳动关系发生如何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它始终可以称为是劳动者‘护身符’,劳动法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必然是中国法治进程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都是偏向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超出一个月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就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在合同到期时单位决定不再续签的,还要给予经济补偿金,若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要给予赔偿金。
且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若没有按时缴纳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
签订劳动合同后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劳动合同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怎么填?
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需要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工作岗位名称和从事的岗位工作的内容进行填写,比如工作岗位仓管员,工作内容是符合出入库材料存储等。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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