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深圳市工伤期间的工资只发底薪吗?
不管是深圳市还是全国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叫做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期间,用人单位要保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有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当然一些用人单位也会出现苛刻的操作,比如只发底薪或者基本工资的情况。
理论上说,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该跟正常上班的工资一样。当然,如果正常工作时用人单位平时加班工资或者提成较多,那么工资可能就不一样了。因为不加班不发加班工资,也是有道理的。
除此之外的其他待遇都应当一样,比如各种补贴、考核奖、绩效工资、独生子女补贴、职工福利费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职工保证工资待遇不变,发放待遇。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补发相应的待遇。
当然很多职工也担心,一旦维权,就在单位干不了了。也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不过,用人单位如果不给职工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索要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的。
工作制度不是由劳动者制定,这也确实是一个问题。还是希望劳动者学好法律法规,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云南工伤待遇表2020?
一、核定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2019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215元,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为64.26元/日。
二、从2020年10月1日起,计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项目所用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原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所用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7215元的地区,统一使用7215元为基数计发;原用于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所用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7215元的地区,仍用该地区使用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此后该地区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暂不作调整,直至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或与该地区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持平后,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三、从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统一以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为26元,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维护。
四、每年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适时调整。
工伤待遇发放怎么查询?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2、造成伤残的赔偿。
3、造成死亡的赔偿。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想知道工伤待遇速查的规定,员工工伤赔偿是可以登录,社保卡的个人账户中可以查询结果。也就是个人社保卡查询页面,登录后左下角有一项是工伤待遇。点击进去就可以查询。
转正后工伤待遇标准?
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伤待遇标准是一样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张三即属于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而且张三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相关情形,故应认定张三系因工负伤。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公司没有与张三签订劳动合同,也属违法行为,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更是于法无据。由此可见,职工的工伤待遇应从劳动关系形成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要点: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在单位上班,出了工伤,为什么工伤工资这么低?工伤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不知道你说的工伤工资指的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出工伤前的劳动报酬叫“工资”。
出了工伤后到伤残鉴定前,这段时间叫停工留薪期,这个期间的“工资”有单位发放,与没出工伤时的待遇一样。
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严重程度决定支付的“工资”叫伤残津贴。
如果鉴定后,伤残等级不严重,继续工作,单位支付你工资
话说的比较白,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在单位上班,出了工伤,只要购买了工伤保险,就可以报销。根据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个人的工资还是照常发放的。原来多少一个月工伤期间是一样的。其实很多人对工伤处理不怎么了解。
如何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受伤就是工伤!
2.在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交通意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如坐火车,汽车,当中发生的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因工作产生的职业病,工作环境污染造成的,那么,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4.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恶性疾病死亡的,作为单位,也可以申报工伤赔付!
发生工伤该如何处理?
作为员工发生工伤应该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反应。并且要求一起陪同赶往医院救治!越快越好!
等发生工伤以后,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一般是三个工作日以内,如果允许,最好是当天就报案!申报工伤,有单位去做就简单很多,如果单位不申报,个人也是可以的!
根据程序来,首先要向社保局报案。把报案资料准备好!报案资料有哪些?
1.住院申请表
2.工伤报告单
3.以及各种费用的发票证据证明!
在这里有一点注意,要申请工伤的时候,不能用社保卡来支付医药费用。因为通过社保卡来支付再报工伤报销是很麻烦的!
然后接下来就要把(工伤认定书)拿到手。如果工伤比较严重,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了伤残等级鉴定,那么就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
最后就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发票单据,受伤照片,到社保局办理工伤医药费用报销!
那么,发生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计算?
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以及康复费用!在工伤期间,原来个人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还是由公司按月发放!
工伤期间的工资,就是员工正常工作时候的待遇,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但是通过生产等级鉴定,以后可以适当的延长,那么原来的工资待遇取消,要重新按照伤残待遇来发放!
有的地方对于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计算还是略有差别。比如浙江这边工伤待遇是根据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的。
只要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就是工伤,就可以要求公司申报。很多单位就怕嫌麻烦,不愿意去做这些事啊。有的甚至没有交工伤保险,那么,这期间产生的后果费用都由公司来承担。员工在工伤期间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各种费用以及照常发放工资待遇。 而不是随便拿个基本工资就算了!个人要提高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