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办手续离婚(什么时候办手续离婚最好)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是什么时间?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1、准备离婚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相关手续及办理程序:
一、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应出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照片等证件。
二、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三、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四、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五、领取《离婚证》。
扩展资料:
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要珍惜爱情,离婚要慎重!
民政局什么时间办理离婚手续?
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那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了解吧。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
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