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满一年的员工要赔偿多少钱
满一年工作,被辞退,赔偿是怎么算的?
1、公司给你的是“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这两者性质远不相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的公司做法并无不当 你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 公司辞退你是给你1.5个月经济补偿金 符合法律规定 。3、经济补偿金不包含你8月份工资的 补偿金是工资之外的给与员工的补偿。被辞退正好干满1年6个月应该拿多少补偿金?
刚好满6个月,那么就按照6个月计算。单位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N表示在公司就职的年限,+1表示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公司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
例如:某人在职4年7个月,那么N为5.
N+1=5+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入职满一年公司辞退年假怎么办?
入职满一年,公司辞退年假,可以折合成工资来补录,另外,对于入职满一年的员工而言,被辞退后还是可以拿到补偿金的,要看你入职的月份,如果说是从年头到年尾,那基本上只有一年的,如果说是从年终到年终,那也可能拿到两年的额补偿金,两个月的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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