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涉及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涉及法律法规吗)
没签劳动合同法律上算正式员工吗?
不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不可能承认正式员工!法律上只承认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可以凭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来处理劳动纠纷。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时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办理劳动纠纷。同时,也可以在仲裁庭受到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私自拿走,承担法律责任吗?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而且也没有补签,按照法律规定在已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应当支付你每月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你公司未盖章也未签字就顺手把自己的两份合同拿走了。合同未盖章和签字是没有生效的,所以无需付法律责任。3.你交付的保险费可拿好交付的凭证向公司追偿。若你与公司协商不成,便可拿好自己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在什么基础上?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岗位职务、福利待遇、晋升条件、培训计划、试用期限、责任义务、奖惩规定、劳动防护、争议处理、竞业禁止等,做出详尽的约定。
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