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哪里办(离婚哪里办理)
香港办离婚手续去那里办?
一、香港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二、对离婚案的司法管辖权
如属下列情况,法院对根据婚姻诉讼条例进行的离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辖权─
(a)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为居籍;
(b)在紧接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
(c)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与香港有密切联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香港办理离婚但手续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话需要从前人填写一份离婚呈请书,然后送到法庭登记处,如果双方都想要进行离婚的话,也可以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交上去。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很简单,有财产就两人商量好财产怎么分,没有财产就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再带上你们自己到民政局,签好单子,就OK了,简单快捷,但一定要考虑好,特别是有了孩子,一定要慎重,不要因为你俩的一时冲动也毁了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上规定的只有两种合法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分居不会变为自动离婚,不论分居多久,都只能是代表双方的感情破裂,但都不代表双方已经离婚。
所以建议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如果双方对协议的内容达不成一致的,那么任何一方均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在法院处理离婚问题时,一并解决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通过这次上两种方式,才是合法有效的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两个程序,一是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二是去法院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问题、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均无争议,写好离婚协议,带着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办理。
2、诉讼离婚,双方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到对方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起诉,带着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并复印及起诉书去法院起诉。
离婚是哪个民政局都可以办,还是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3.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就可以当离婚证用(判决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