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六十岁以上不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60岁老人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是年龄限制的,而且这个限制一般是在六十岁以下,作为六十岁以上的员工,一般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很难得到相应的赔偿,并且六十岁的员工也购买不到工伤保险,所以,不同的情况作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六十岁以上、已经超过男性法定退休年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只能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你达到60岁以上、单位可以与你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对60岁以上的员工、已经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单位不用补偿其未签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在公司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反之则有。(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拒绝补缴社保,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了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公司拒绝补交社保,但是如果公司和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待遇吗?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那么就要看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如果是单位原因单方面解除你的个人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是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不是单位单方面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由于你个人辞职,解除的这个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样的话就是享受不到经济补偿的待遇。
但是对于你来说,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到的工作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补交这个社保待遇的,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所以说你一定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前或者之后也是可以的,要将你的个人社保完全的按照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个时间来补交自己的一个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话才会对你的本人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有一个帮助。
至于说这个经济补偿,如果说确实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根据你的单位的一个工作时间来确定能够领取多少钱的一个补偿待遇,一般情况下,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的一个经济补偿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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