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安排工作怎么办

法律百科 2025-07-31 26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安排工作怎么办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公司无法提供劳动条件又不辞退怎么办?
  2. 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同意人家回来上班,如何办理?
  3. 未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让我上班应怎么办?
  4. 公司不安排工作,也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无法提供劳动条件又不辞退怎么办?

如果公司无法向你提供劳动条件,但是又拖着不辞退你,这种情况一般是公司想拖到你自己主动辞职,这样他们就不用给你经济补偿了。

这种情况你可以向人事挑明。和他们协商要求,他们要么提供给你劳动条件,要么给你补偿。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你可以打电话给人社局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这种公司应该是没订单或人力多,但是又不愿意辞退员工,劳动法规定公司原因辞退员工是要付赔偿金的,很多公司都不愿意给出这个钱,就会耗着员工,安排五天八小时上班发个基本工资,让员工自己坚持不下去主动提出辞职,就可以省下这笔钱。

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同意人家回来上班,如何办理?

  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同意人家回来上班,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让我上班应怎么办?

您好啊!

您这种情况属于 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 的情况。

因此,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也就是说,您和单位依旧属于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单位拖欠工资,您提出离职的话,单位是需要给您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您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金申请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我,希望可以帮得上您。

公司不安排工作,也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公司不安排上班也不解除劳动合同,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

1.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安排工作怎么办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